北仑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怡 杨魁及)6月9日,北仑法院工作人员在大碶街道坝头西路附近小区送达过程中,遭遇“被告”及小区居民包围。事情原委和一个借贷案件有关,原告在未确认被告准确地址信息的情况下起诉被告,引发一场误会。
2014年3月,张某因资金紧张向王某借钱。借钱时,王某说要留下张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现住地地址,于是,张某把现居地大碶街道坝头西路某小区某室的地址告诉给了王某。借款期限到了,看张某还不出钱,王某就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了法院。粗心的王某在没有核实张某现住地的情况下,就以张某自己提供的地址作为被告的住址写进了诉状。
因为没有被告具体住在哪一幢的信息,法院工作人员按照诉讼里写的某小区某室地址和姓名,找到该小区物业保安处,要来被告住址。然而,当法院工作人员把诉讼材料送达给张某时,对方顿时怒不可遏,声称自己从来没有对外负过债,借条上不是他本人签字,和原告也不曾相识,肯定是搞错了,这样送达对他的声誉会产生很坏影响。
随后,小区周围居民也涌来指责法院在没有调查清楚身份和地址的情况下就盲目送达。当法院工作人员向原告询问被告的身份情况和真实住址时,原告也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于是,法院工作人员向这个假“被告”和周围群众耐心解释,法院立案和送达之前都会对被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在核实后对诉讼材料进行送达。
至于诉状上的地址,可能是身份证上的户籍地,也有可能是被告的现住地。如果被送达人不是真正的被告,可以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向承办法官及时反映,以方便法官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如果原告重新找到了被告确切现住址,可以再次联系承办法官;如果找不到,法院将以公告形式,在被告户籍所在地以公告形式送达。
北仑法院提醒,作为普通公民,特别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在亲朋好友介绍下,把钱借给不熟悉的人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留下对方的联系电话,并且核实清楚他真实的住址,避免起诉后“张冠李戴”事情的发生,也避免因不当起诉可能造成的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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