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晓冬
奉化新闻网讯 经省委同意,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奉化市反馈巡视情况。昨天下午,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钱苏忠向市委书记张文杰反馈了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洪国良传达了省委书记夏宝龙关于巡视工作讲话精神,宁波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会光参加反馈;之后,钱苏忠代表巡视组向市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洪国良、李会光先后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张文杰主持会议并代表市委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9日至4月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奉化市进行了巡视。省委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持“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钱苏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奉化市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注重落实“两个责任”,完善惩防体系。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推进作风建设。注重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党内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机制。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国有公司过多回购开发商房产,聚集较大廉政风险;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基层单位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管;工程建设等领域的问题反映集中,腐败隐患较大;一些领导干部“以权揽储”、“以权谋房”,存在利益输送现象;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一些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不佳,玩风较盛;“四风”现象尚未有效遏制,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在重点工作整治行动中,存在重形象、图形式,应付检查的现象。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两个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比较明显;部分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有些党员干部大局观念、政治规矩意识淡薄。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对一些干部的使用存在重才轻德现象;超职数配备比较突出;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不够彻底;有些领导干部没有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钱苏忠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强化政治责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始终聚焦“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四是严肃干部人事政策法规,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度、公信度。
钱苏忠强调,奉化市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奉化市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洪国良强调,奉化市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要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行动上积极主动,分清问题类型、主次和严重程度,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要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同时提升制度化反腐的能力。自签收巡视反馈意见2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李会光强调,奉化市委要提高思想认识,以最鲜明的态度抓整改,做到政治上更加清醒、行动上更加坚决、措施上更加有力,切实把整改责任扛起来。要敢于担当、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强化责任、细化举措,按照“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抓整改,以久久为功的韧劲,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各级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组织要敢于监督、勤于监督、善于监督,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正能量。
张文杰在表态时说,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找得准、点得实,非常中肯,是对我市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的鞭策和帮助;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为我们改进工作、推动创新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决从讲政治、讲党性、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强化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研究分析,制定问题清单,细化任务、分解责任,确保整改到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风清气正。要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提升水平的过程,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解放思想、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实际成效。
省委巡视组有关成员出席反馈会。奉化市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法检两长;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纪工委书记;其他现职副市级领导;政协秘书长,人大各工委、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市纪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市直属各单位和宁波条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在上述范围的市委委员;近5年退居二线和退休的市级领导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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