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校学车,练车时间过短是一个普遍问题,导致“陪驾”生意红火:有些学员在没拿到驾照的情况下,找会开车的朋友帮其开小灶,或者直接花钱请人当陪练。
交警提醒,这样做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当事人属无证驾驶。近日,鄞州交警就在环城南路上接连查到了两起这样的“陪驾”,其中一起居然还是醉驾。
前天晚上10时许,鄞州交警大队钟公庙中队在环城南路飞虹立交桥下设卡查处酒驾。一辆黑色大众轿车突然在检查岗前200米处停了下来,驾驶座上的一名女子慌忙下车,和副驾驶座的男子交换位置。
交警立即上前将他们拦了下来。原来,该女子还处于学车阶段,尚未拿到驾照,当晚是找朋友来给她当陪练的。最后,该女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
无独有偶,7月4日晚上8时20分,在同一个地方,交警查到了一名找人陪练的醉驾者。交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时,这名王姓男子说:“正在考,刚过了科目二。”最终,王某因涉嫌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2000元;涉嫌醉驾,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
交警说,有些学车者为了尽快掌握驾驶技术,会选择“陪驾”。这些“陪驾”有的是亲朋好友,有的是花钱请来的私人陪练。
无证驾驶,在主干道上练车,是在拿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开玩笑。一旦出了交通事故,因为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会拒赔。如果花钱雇人当陪练,不知对方是否具备资质,双方没有签订相应合同,最后很可能是无穷无尽的扯皮。
交警说,目前国家对“陪驾”没有准确的定义,也没有规定明确的行业管理部门,其市场准入、经营行为、法律责任等均无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机动车,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者驾驶,交警部门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天以下拘留。即便是使用教练车,陪练人员有教练员资格证,如果不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练车,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宁波日报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董力军 朱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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