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 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魏溪 许波涛) 叶某和男友尹某都是慈溪人。去年5月,叶某驾车载着尹某发生车祸,导致尹某重伤截瘫。近日,慈溪法院依法判处叶某承担赔偿责任,共计人民币170余万元。
2014年5月9日上午,叶某驾驶着自己的小轿车在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附近,撞向了大桥的中央隔离栏,之后又撞上了另一边的边护栏。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尹某因此受伤严重,被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尹某颈髓损伤严重并且截瘫,被确定为肢体一级伤残,需要终身依赖护理。“事发当时他俩是男女朋友关系,叶某当初承诺会筹钱赔偿我儿子的损失。可没想到的是,那以后就毫无音讯。”尹某的父亲说,尹某也是在不得已之下,才一纸诉状将叶某告上了法庭。
今年5月4日,慈溪法院对本案进行了立案受理。经法院依法传唤,叶某拒不到庭,而且既不提供证据,也不进行答辩。
近日,本案审理终结。法院认为,被告叶某对造成原告重伤的这起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直接导致原告健康权受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同时考虑到双方之间系好意同乘关系,故酌情判定由被告叶某承担95%的赔偿责任,共计人民币1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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