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3年新发布的《宁波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规定,根据台风发展阶段及影响,政府防台工作由宁波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分层次启动具体防台风应急响应工作,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其应急程度依次为戒备级、防御级、紧急防御级和非常防御级。
一、公众防台自防互救要点
1.听从政府指令服从统一指挥。
2.懂得防台自我保护知识和技能,主动自觉避险。
3.及时收听、收看或上网查阅台风预警信息,了解政府的防台行动对策。
4.检查煤气、水、电路的安全性,发现身边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并积极消除隐患。
5.加固和关紧门窗,紧固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
6.收起阳台(窗台、露台、屋顶)上的花盆、杂物等搁置物和悬挂物,防止坠物伤人。
7.从危旧房屋、简易工棚、可能受淹的低洼地等危险地带转移至安全处。
8.减少外出,远离架空线路、杆塔、悬挂物、大树和海岸、水库、河道、边坡、淹水区等危险地带,注意户外掉落的电线,防止意外触电。
9.储存必要的食物、水、药品、应急灯等。
10.行驶车辆尽量绕开低洼积水路段及下沉式立交桥,避免穿越水浸道路,避免将车辆停放在低洼积水等危险地带。
11.准备各种社会公用救援电话号码,遇紧急情况或危险时立即报警,请求救助。
12.台风过后应注意环境卫生,注意食物、水的安全。
二、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后的
防御指引
(一)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时
进入台风戒备状态。
1.关注天气预报和台风暴雨预警信息,紧固门窗、棚架、临时搭建物等,妥善处置阳台及室外物品。
2.尽量减少户外活动,户外作业人员密切关注台风动向,人员远离海边;危房、简易工棚等危险区域的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3.海上船只及渔排等海上作业人员、海塘外人员应遵照有关部门的指令或通知尽快回港,或到避风区、或上岸避风;液货船、危险品船舶应停止作业,人员离码头避风。如在海上遇险,应立即向海上搜救部门报警求助。
4.关注交通信息,码头、轮渡、机场可能受到影响,旅客前往时请先咨询相关信息。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