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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巨灾险迎首次大考 民政局答理赔问题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13 21:30:37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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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从去年11月11日起,由财政买单的公共巨灾保险在宁波正式实施。这次台风“灿鸿”成为了宁波巨灾保险迎来的首次巨灾大考。

  据统计,截至12日12时,全市受灾乡镇109个,受灾人口60.5万人,倒塌房屋177间,直接经济损失27.37亿元。

  今天,宁波市民政局就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1、什么是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

  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是由市政府出资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的、以灾害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抚恤、受灾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以及巨灾期间见义勇为人身伤亡增补抚恤为保障内容的政策性保险。这是宁波市政府于2014年11月起实施的覆盖全体市民的一项惠民政策。首年,市政府出资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了3亿元的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险和3亿元的居民人身伤亡抚恤保险,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作为巨灾保险首席承保人。

  2、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保什么?

  一是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居民实际居住的住房因台风、强热带风暴、龙卷风、暴雨和洪水及其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漏电和化工装置爆炸、泄漏的次生灾害导致家庭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按赔付标准赔付家庭财产损失救助费用。

  二是居民人身伤亡抚恤。居民因台风、强热带风暴、龙卷风、暴雨和洪水及其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漏电和化工装置爆炸、泄漏的次生灾害以及雷击导致死亡、残疾的,由保险机构按赔付标准赔付死亡、残疾抚恤费用。

  3、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我市公共巨灾保险的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我市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以及处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指拥有我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人员)的家庭财产。

  4、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赔付内容和标准是什么?

  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常住居民私人所有的合法住宅因巨灾导致进水或受损,每套住房年度累计最高可获得2000元的救助赔偿。出租房屋,进水赔偿救助房屋承租人,房屋倒塌或屋顶被掀赔偿救助房屋所有人。因巨灾发生人员伤亡的,每人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抚恤费用。

  5、如果发生家里进水,居民应该如何报案并获得理赔?

  如果因公共巨灾保险保障范围内的风险导致住宅进水、受损或人员伤亡的,请先联系当地村、社区进行登记,村(社区)巨灾保险联络员协助帮助办理相关事项,也可以向就近的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的服务网点直接报案,或者拨打人保财险客服电话95518报案,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并将定损情况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后通知符合理赔条件的居民向保险公司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或租赁协议、个人银行卡,所有理赔材料交齐后,赔偿补助金在3个工作日内到位。

  6、什么情况下,家庭财产损失是不予理赔救助的?

  无人居住的房屋、违章建筑、待拆除房屋、放置于露天或罩棚下、地下室、地下及半地下车库、地下及半地下车棚、附属建筑物(附属于房屋外部或者独立于房屋的建筑)以及用于生产、商业性质的房屋内的家庭财产及建筑物本身不在公共巨灾保险救助范围内。

  附表1住宅损失救助标准

  附表2人员伤残等级表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