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灿鸿’走了,但我家楼下车棚的水还没退去,现在还有20多厘米高的积水。请问,这也能申请公共巨灾保险吗?”这两天,关于巨灾保险的相关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昨天,市民政局对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保什么?
一是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居民实际居住的住房因台风、强热带风暴、龙卷风、暴雨和洪水及其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漏电和化工装置爆炸、泄漏的次生灾害导致家庭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按赔付标准赔付家庭财产损失救助费用。
二是居民人身伤亡抚恤。居民因台风、强热带风暴、龙卷风、暴雨和洪水及其引起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漏电和化工装置爆炸、泄漏的次生灾害以及雷击导致死亡、残疾的,由保险机构按赔付标准赔付死亡、残疾抚恤费用。
家里进水,应该如何报案?
我市公共巨灾保险的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以及处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
如果因公共巨灾保险保障范围内的风险导致住宅进水、受损或人员伤亡的,请先联系当地村、社区进行登记,村(社区)巨灾保险联络员协助帮助办理相关事项,也可以向就近的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的服务网点直接报案,或者拨打人保财险客服电话95518报案,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并将定损情况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后通知符合理赔条件的居民向保险公司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或租赁协议、个人银行卡,所有理赔材料交齐后,赔偿补助金在3个工作日内到位。
什么情况下,不予理赔?
在住宅损失方面,当进水深度在20cm到50cm时,可获500元救助金;当水位线在50cm到100cm时,可获1000元救助金;当水位线大于100cm时可获2000元救助金。如果是房屋受损,造成一间住房倒塌或四分之一以上屋顶被掀,可获1000元救助金;造成一间以上住房倒塌或二分之一以上屋顶被掀可获2000元救助金。在人员伤残赔偿方面,根据伤残级数,从十级起到一级或死亡,分别可获1万元到10万元的救助金。
但是,在诸如下列情况下,家庭财产损失是不予理赔救助的:无人居住的房屋、违章建筑、待拆除房屋、放置于露天或罩棚下、地下室、地下及半地下车库、地下及半地下车棚、附属建筑物以及用于生产、商业性质的不在公共巨灾保险救助范围内。因此,这位读者家车棚进水是不能获得理赔救助的。□宁波晚报 记者 滕华 通讯员 邓天武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