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7月14日讯(通讯员 马康)日前,余姚某企业生产出口到英国的一批价值七千多美元的手电筒因产品Logo印错而被客户退回进行返工整理。
宁波余姚检验检疫局随即按照进境返修货物流程要求对该批货物进行了情况调查。经现场与该公司的品管部门对退运产品原因进行了解,发现原来是一个细节的疏忽,退货实际原因为该国外客户有两个Logo,一个为Lucy,一个为Larry,两个Logo设计字母相似,该批货物客户要求产品丝印Logo为Larry,而工厂在生产时错将Lucy模具当成Larry模具使用,最终导致大货做错,可谓“一字之差误万里”。
在此之前的退货调查中余姚检验检疫局也多次发现类似问题,这其实反映了企业在合同评审环节存在缺陷:一是根本无合同评审环节。部分小企业根本未进行合同评审,对客户的要求全盘满足,完全按照客户的意愿而不是进口国标准组织生产。二是合同评审流于形式。外贸部门接到客户意向订单之后,仅仅同生产部门确认产能和交货日期,而未和技术、品管部门沟通技术问题。三是合同评审精细化不够。企业在进行合同评审时,虽然多个相关职能部门都参与了,但是对合同评审的关键点不明确,只进行了技术规格确认,未进行诸如铭牌标志、说明书等易出现与标准不符或知识产权纠纷的关键点的确认。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应慎重对待合同评审,应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建立合同评审制度,合同签订前由各职能部门分别把关,提高合同履行质量。在合同制定阶段,应加强与客户的沟通,明确客户的各项要求,减少、避免赔偿纠纷,防患于未然。另外,在组织生产时,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力度,建立采购、技术、检验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协同机制,确保合同评审环节的准确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四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并加强对业务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产品的质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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