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宁波市住建委获悉,宁波市已正式印发《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货币化的通知》。
《通知》明确,成片危旧房改造征收货币补偿政策将正式调整。征收方式实施成片危旧房改造的,按照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情形的房屋征收给予补偿、补助和奖励。《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中有关纳入棚户区改造的成片危旧住宅区的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停止执行。
另外,各地2012年底前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在2015年底前要完成分配或使用达到90%以上。除周边市场房源不足的情况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棚户区改造征迁安置房项目。为避免采购房源大量积压闲置,2016年计划采购保障性安居工程房源3000套。
据悉,已经进入签约阶段的徐戎成片危旧房改造项目将是全市首个受惠项目。(现代金报 通讯员 吴培均 记者 樊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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