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时政·经济 正文

宁波要选15个村庄 每村3年可获500万用于古村落保护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17 09:03:35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 记者 房伟) 昨日记者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宁波市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的试点工作。

全市将从8月11日起,在已公布的市级以上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中,用3年时间分三批进行保护试点工作,每批选5个古村落。

根据通知,列为试点的每个村落,市财政在3年间整合安排500万元保护资金,试点村所在县(市)区按照各项专项规定的配套要求同时安排专项保护资金。

通知还指出,对古村落内正在使用但严重影响整体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因人口增长确需改善居住条件的农户进行异地搬迁安置,可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好异地安置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名镇名村保护腾出空间。

通知提出,要建立驻村专家和村级联络员制度,重点节点和历史建筑的修缮改造方案未经专家签字同意不得实施。已经批准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方案,若做重点修改,应按原程序重新报批。

驻村专家要在项目实施前期及期间入村督导,3年驻村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

历史文化村落必须指定1名以上村级联络员。联络员应为本村常住居民,热心文化遗产保护,能使用计算机、网络、数码相机、手机等工具,负责宣传保护政策、反映项目实施进展等工作。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