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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宁波公安机关抓获4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20 07:08:39   稿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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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猎狐2015”专项行动推进会,笔者在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公安机关共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4名,缉捕数、缉捕率位居全省前茅。其中,象山警方抓获境外逃犯2名,慈溪警方抓获1名,市公安局本级抓获1名,象山县公安局还同时从境外追回赃款40万美元,这也是迄今为止,我省公安机关在“猎狐行动”中,追回的最大一笔资金。

  “猎狐行动”始于公安,目前已上升为党和国家重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一个重要品牌。党中央高度重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将其视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孟建柱等领导同志连续多次批示和指示。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把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列为今年7项重点任务之一,作了专门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战略部署。公安部党委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猎狐2015”专项行动,将这一专项行动纳入中央追逃办部署开展的“天网”行动中,并居各自行动之首。

  在去年的“猎狐2014”行动中,我市公安机关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以超强的措施和超常的干劲,在短短半年时间,从越南、缅甸、菲律宾、阿根廷、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成功缉捕和劝返15名经济犯罪境外逃犯。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全国大决战推进会上点名表扬宁波,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孟庆丰批示肯定我市工作,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签发了给市局的嘉奖令,就我市境外缉捕整体工作发来贺电。

  “猎狐2015”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总结去年“猎狐行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境外追逃工作步伐不停、力度不减,成效初现。各地公安机关强化措施,连续作战,充分展现公安机关开展境外追逃的决心和信心,对境外逃犯形成震慑,坚持“以抓为主,以抓促劝”,坚持“缉捕、劝返两手都要硬”、“追逃、追赃两手都要狠”。

  笔者了解到,目前,公安机关对所有境外逃犯都已落实“一案一策”,制定个性化缉捕方案,由各地分管局领导挂帅,对每名逃犯都要组织专人专班,抽调各警种精干力量,加强警种以及海关、边防、机场等相关部门协作,创新追逃技战术,全力开展缉捕、劝导等工作。

  在外逃亡的日子不好受,这是不少归案逃犯的心声,经侦支队负责人告诉笔者,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以下统称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去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指出,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通过驻外使领馆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笔者还了解到,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回国到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东南商报 孙波 陈志达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