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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人才公寓"精装修"变"经适房" 购房者要求退房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8-10 10:44:33   稿源: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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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8月10日消息(记者白杰戈)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服务人才,浙江宁波江北区在2012年开工建设“江北人才公寓”,其位置位于江北工业区投资创业中心,总共五百多套精装修住房,2013年下半年开始销售。由于人才公寓为政府主导的非盈利性项目,所以比同期周边楼盘市场均价低一到两千元左右。因此,吸引了大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

然而,今年6月底收房的时候,购房者对房屋的质量、设计等不满,维权的过程中又发现,合同中约定的“精装修商品房”,其实是“经济适用房”。房屋的质量问题如何解决?当地政府又将如何处理呢?

8月6号,江北人才公寓购房者反映的部分问题已经整修。在地下一层的车库,仍然可以看到墙面的水迹和地上的积水,购房者李女士介绍:

李女士:宁波已经有两个将近两个星期没下过雨,都是这么持续高温,这样的话地下室依然没有干,而且它不是只有衔接有接缝的地方流进来,是墙体根本就没有任何管道的地方就已经有水流进来了。

购房者拍摄的视频显示,在7月11号的“灿鸿”台风之后,江北人才公寓楼内有天花板吊顶脱落,墙面渗水发霉,车库入口地面开裂,向外冒水。在这之前,宁波电视台曾经在7月2号报道购房者对质量不满,并且认为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精装修水平,但是开发商的现场主管何先生表示,房屋质量经过验收合格,要先交房才能安排看房维修:

何先生:我们的验收规范都是有比例的,达到(百分之)80就是合格,达到90就是优良,达到100它是鲁班奖,我们是一次性合格产品。我们国家对装修房现在还是有弊端的,没有办法合每个人的胃口。检查出来的问题合理性的我们肯定是限期整改,肯定是先符合条件的我优先修,因为你还没有交房,还没有发生股物权转移,房子还是我的,你只是签了合同。

除了质量,购房者又发现房屋性质是他们意料之外的“经济适用房”,五年后如果要卖掉,需要补交土地收益金:

李女士:我们第一个焦点就是质量,刚开始说质量的时候我们所有人的态度都是,只要给我们修好满意了,我们就住进去,只是这一条。然后有人突然问说,诶,为什么这个牌子上写的是经济适用房,大家这才恍然大悟,然后才注意这个问题。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江北人才公寓是预售商品房、精装修,土地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产权证上将注明“人才公寓”和“上市交易限制”字样,自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但是整份19页的合同中没有出现“经济适用房”这个词。

李女士:对于这个房屋性质其实我们一点概念都没有的,那他说的是作为一个福利卖给我们。那我们觉得作为一个福利,为了留住人才,有5年的产权限制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也只能这么理解了。

记者:没有问过是吧?

李女士:没有问过。

江北区政府网站上2013年发布的“江北区人才公寓销售公告”显示,人才公寓的申购对象是有意在江北区企业工作5年以上的人才,并且对企业的资质、购房者的学历、职称等都有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购者抽签选房。每平米均价7580元,比同时期周边其他楼盘的均价低一两千元:

购房者林先生:非常非常难得的机会,大家都感觉你有这么多的限制,包括你的抽签,大家都觉得很紧张,大家都在竞争。

李女士:你想七千多它带装修,而且是精装修不是简装。这么高的条件好不容易满足条件了,谁还想那么多啊。

赵先生:政府给我们的,我们第一相信政府,第二觉得是福利错过就没有了,所以我们都很痛快地把合同签了,根本没有人去看这个合同。

原本以为享受到了政府的人才优惠政策,可以住进精装修的公寓,等到近两年之后收房才发现对质量不满意,房屋的性质也是出乎意料的“经济适用房”。年轻的购房者们一开始要求“整修”,后来升级到“退房”。

购房者介绍,他们从7月初开始,多次向开发商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反映问题,但是都没有取得实质进展,一直到8月7号上午,街道办事处传递给购房者的信息仍然是“不可能退房”。当天下午,购房者代表第二次在区信访办,江北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所属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见面。在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最后一项中,人社局的负责人解释了房屋性质的问题:

人社局负责人:2011年8月,江北人才公寓按照《宁波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立项,但是2011年的时候还没有限价房的建设标准,市里有关部门也无法审批,因此立项为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

江北区人社局的负责人说,上级部门明确表示房屋的性质以立项为准,也就是经济适用房。业主不接受的话可以退房:

人社局负责人:如果业主不接受的话允许业主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和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江北区人社局的负责人说,如果业主选择不退房,双方将重新签订合同,他们也会向上级争取将房屋性质改为限价房。而对于业主反映的房屋质量等问题,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前半部分表示,经过建筑工程质监部门认定,人才公寓主要涉及“观感质量不佳”,并没有违反强制性条文、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方面的缺陷,对发现的问题会整修完善,并且将退回比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多收的房款,前三年每平米物业费补贴1元。

江北区人社局的负责人也表示,如果选择退房,也希望购房者继续留在江北发展:

人社局负责人:希望你们还是喜欢江北。

人社局负责人:人社局工作人员:我们现在两个人也受领导批评了,说我们没给你们服务好。

人社局负责人:是我们工作没做好,批评也是应该的。从我们政府来讲,给你们造成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真的也非常抱歉,但是因为有些东西是需要协调的没有办法马上就回答你们,还是很诚恳的希望你们,能够热爱江北这片热土,希望大家留在江北创业、生活都是开开心心的。

购房者原本认为退房的希望不大,对这个答复表示满意又意外:

购房者:突然这么痛快,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好复杂啊真的。想笑,又觉得不忍心笑,这种感觉真的好复杂呀。

从前天开始,江北区人社局在江北人才公寓现场设点,接受退房申请。有已经怀孕的购房者挺着肚子来办手续,也有业主已经装修完,仍然决定退房,由第三方评估补偿装修费用,但是原本准备入住自己的新房,现在就要赶紧再找租房:

购房者:找房子去了。

购房者:去哪里看啊你们?

购房者:我们先去找房子住啊,9月1号小孩子要上幼儿园了,我们先找房子住了再说。

购房者:你们要再买的话,我们登记一下一起团购,这么多户,团结起来肯定可以砍到低价的。

购房者:问题是买期房还是二手房?

购房者:最好还是买现房,有什么问题看得到,期房就不要买了。

江北区人社局接受退房申请的时间截至到今天下午5点,工作人员介绍,之后他们会协调银行、开发商办理退款,但具体时间还不能确定。退回的房屋如何处置也还不清楚。

购房者王先生说,这是几方都受损的结果:

购房者:作为业主来说,我们筹钱贷款买了房,到现在又把房子退了,前后历时差不多有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从有房变成了没房,时间也搭进去了,而且我们都是刚需;从政府的层面来说,他们是本来是为人才做的一个服务工作,结果种种原因没有把这个事情做好,到现在可能还有点儿影响政府的形象了。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