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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新政
首次建立人才目录,破除“玻璃门”
昨天上午,宁波《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正式发布并执行,一共25条。操作细则将在10月份前出台。
“人才新政的一个创新点是首次制定了人才分类目录,打破了原有按行业划分人才的模式。目录把人才分为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和民间优才8类,制定了人才分类目录,今后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宁波市委组织部部长杨立平介绍。
记者注意到,人才目录打破了年龄、学历、工龄、国籍等限制。新政首次实现了对各类人才全覆盖。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经过认定也能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顶尖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或首席技术官等。
创客人才指海内外高校在读或毕业10年内在甬开展创意转化等创业实践活动,并带动创业创新的人才。
基础人才包括普通高校毕业生等。
现在,宁波人才总量达到173万多。你可以比比看,你是哪类人才。
毕业生购房补贴提高到2%
在住房保障上,对新引进的顶尖、特优、领军、拔尖和高级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和15万元安家补助。对新引进的博士等高级人才3年内在甬首次购房的再给予15万元补贴;毕业10年内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甬首次购房的,购房补贴标准从原购房总额的1%提高到2%,实施时间暂定为3年,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延长1年。
顶尖人才团队项目最高资助1亿
新政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
大力集聚海内外顶尖人才,采取“1+1+1”方式,即1名顶尖人才+1个核心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项目资助。
大力集聚城市发展紧缺急需人才,实施“泛3315计划”,对入选的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资助,入选的团队给予100-500万元资助。
急需人才包括信息经济(电子商务)、港航物流、文化体育、科技服务等领域。
支持“3315计划”人才(团队)创办企业发展壮大,对发展较快的人才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后续资助,对完成股权改造、新三板挂牌、实现上市的给予30-300万元的补助。
企业在职人员读硕博,最高补5万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士给予50%、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学费补贴。
对经核准备案的创新型初创企业,符合立项条件的,给予每家不超过50万元资助。加快推进全市科技信贷风险池建设,面向创新型初创企业提供非抵押、非专业担保项下的科技信贷业务。
支持创客人才创业,择优选择一批创客人才项目,对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创新创业补助。
离岗创业,人事关系保留5年
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经本单位同意,人事关系5年内保留在原单位,允许其回原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其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期间的业绩,可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依据。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职务发明人实施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益可按最高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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