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行人被电动自行车撞伤 违停占道的汽车也要担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8-17 07:05:31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通讯员 朱忠义) 好端端在路上走,却被电动自行车撞伤了腿,这无妄之灾总共花了余大伯1万多元医药费。近日,钟公庙交警中队经过调查,为他找出了两名“肇事者”。

余大伯今年58岁,事发当日,他拔牙回来,走到天静巷小城花园附近的人行道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横停着把路封死了。余大伯便走下了人行道,没想到才走两三步,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上了。低头一看,右腿鲜血汩汩地流出,大伯心中一慌,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骑车人是个20来岁的小伙子,见有人摔倒,便骑车调头回去,并搀扶大伯坐到了路边。借了纸巾给大伯止血后,小伙报了警。很快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到医院。医院检查后发现,余大伯右小腿韧带断裂,医生对其实施了手术,总计花费1万多元医药费。

同时,小伙被民警带到警队做进一步调查。经询问,小伙也姓余,21岁,开了家快餐店。当天下午,余某骑车前往格兰云天小区送快餐,因为车速较快撞上了人。

除了骑车人,民警还对违停的黑色轿车进行调查。该车驾驶人姓李,25岁,是一名医务人员,就在大伯拔牙的医院上班。

经调查,钟公庙交警中队民警认定骑车肇事小伙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将车违停在人行道的小李,也要负事故的连带责任。两人需要根据各自责任,共同承担余大伯的全部医药费。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