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停在小区的爱车两遭毒手 物业:只管停车不管安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8-20 07:01:34   稿源: 现代金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龙先生说,自己的车已经两遭毒手了 龙先生 供图

崭新的车突然被砸出一道蜘蛛网,这事摊谁身上都会生气。近日,家住北仑的龙先生致电反映,自己停在小区楼下的爱车惨遭毒手,跟物业理论,得到的回复却是,他们只收停车费,不收保管费,不负责车辆的管理。

□记者 叶萌茗

事出有因

爱车挡风玻璃被砸成蜘蛛网

物业说只管停车不管安全

龙先生住在北仑世贸湾二期,他在当地一家外资企业里上班,经常要出差。

8月6日,他被公司老板派去出差,15日下午回来却发现,自己爱车前挡风玻璃被砸出一个蜘蛛网,他非常生气。

龙先生找保安询问情况,就在这时,有业主围过来,还有人告诉龙先生说,8月11日清晨就看到这辆车子被砸了,从被砸痕迹来看,应该是高空抛物惹的祸。

当天晚上,龙先生报警。民警到场后发现,停车的地方恰恰没有监控,无法找到破坏车子的凶手。

龙先生一肚子火,就在今年三月底,他的车子停在小区里,一夜间车子左后门被三轮车撞得凹陷进去,刮痕也非常明显,当时找物业,工作人员同样告诉他,这事不归他们管。

“3月份那次我车子就修了4000多块钱,这次我还没有去修,少说也要2000多块钱,这才半年不到,我感觉这个小区的物业不行!”

事后,龙先生找到该小区物业理论,并提出赔偿要求,他认为物业既然每年收取2000多元物业费,每天也收了停车费就应该负一定责任。

针对龙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向车主收取费用是场地停车费,不是车辆保管费。物业并不开展对车辆的保管业务,因此不承担车辆的损伤和赔偿责任。

前日,记者来到了龙先生所在的小区进行走访,住在小区的姚先生说,之前自己车子也有过类似遭遇,莫名其妙就多了几道划痕,非常明显是有人恶意所为。姚先生也认为,物业负有相关责任,并建议在相关停车区域能多增加一些监控设备。

律师说法

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要看其是否尽到合同约定的义务

车辆在小区里被砸,物业是否该负责?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刘光明律师说了自己的看法:

第一,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但双方之间不是保管合同关系。

第二,《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该规定,物业公司需要证明其尽到了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必要的保安巡逻、安装监控等义务,若未尽到,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本案例中业主的损失是由侵权人直接造成,最终的责任人是侵权人。若物业公司要承担责任,也不是全部责任,有的判例是判决物业公司承担30%责任。而且,物业公司赔偿后有追偿权,若以后找到侵权人,物业公司可在其赔偿的范围内向侵权人追偿。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