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小莉(化名)今年35岁,生完孩子以后,她一直因产后胸部扁平、下垂而缺乏自信,觉得不完美,想着时机合适去做个隆胸手术。
这个念头在小莉的脑海里盘旋了很久,终于有一天,她鼓起勇气到慈溪一私立医院做隆胸。原本想着手术之后,胸型“挺”起来了,感觉会很好。然而让小莉意想不到的是,还来不及欣赏期待已久的术后效果,反倒是刀口处一直疼痛,让她备受折磨。几个月后,因“乳房悬吊术后创面不愈合”的问题,小莉入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足足治疗了一个月才出院。
小莉找到当时做隆胸手术的医院,双方委托宁波市医学会对小莉的手术损害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该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负完全责任。但对于赔偿事宜,双方存在分歧。
今年5月,小莉将这家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
经过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实施隆胸手术的医院一次性赔偿小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0.5万元。■记者 陆超群 通讯员 魏溪 任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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