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翁雨婷
近日,我市某家超市的保安老冯在岗位上工作时,突然被一名陌生男子掐住脖子就打,然而他并不知道自己挨打的原由。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明白过来,是那名男子的儿子在购物时被超市的报警器冤枉了。虽然孩子被误认为没付钱是超市的失误,但是被打伤的老冯也很郁闷,超市的领导出面调解未果,第二天,超市店长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老冯说,他在超市出口处值勤时听到报警器响了,便闻讯过去,看到一个十五岁左右的男孩站在那里。老冯把男孩带到服务台旁边,查看他买的东西,发现他手中的泳帽上面还带着防盗钩。老冯问男孩,你的小票呢?男孩回答,小票弄丢了。于是老冯到售货员那里查证,确认男孩已经付了款,便让工作人员取下泳帽上面的防盗钩,让他走了。
男孩父亲郭某说,那天傍晚儿子独自去超市购物,他在家看电视。过了一会儿,儿子哭着走进家门,郭某见状,急忙问儿子为什么哭。“我在超市买完东西,出来的时候报警器响了。一个保安走过来问我情况,冤枉我偷东西。”明明付了钱,却被冤枉偷东西,而且保安的态度也不好,郭某的儿子感到十分委屈。郭某一听很恼火,立刻带着儿子去超市找那名保安理论。一到超市,郭某找到老冯,一冲动就上去掐他脖子,然后用手打他后脑勺。老冯的妻子也在这家超市工作,看到这个情况赶紧上去劝架,后来围观的人多了起来,郭某收手了,然后回家。
老冯被打之后,觉得头晕恶心,脖子也被抓伤,他去医院检查后,医生推测可能有轻微的脑震荡。经过梨洲派出所的调解,此事终于了结:郭某向老冯赔礼道歉,并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1000元整。
调解员陈建伟点评:因为超市收银的失误被冤枉偷东西,对于还没成年的孩子来说,确实是一件伤害自尊的事,超市方面应该承担责任。然而孩子家长的不理智应对,使得本该当“原告”的,反而成了“被告”,想为孩子“出口气”,却莽撞地出手伤人,给孩子做了个坏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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