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刘鹏程 路敏艺) 在象山县丹西街道丹河路上,有一个占地约1万多平方米的汽车销售市场。这个市场违建多年,目前象山县有关部门已启动执法程序,限其在指定时间内自行拆除。
昨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汽车销售市场大门两侧有两个汽车展示厅。后面的大院里盖了两层楼房,还有汽修车间及临时房,不时有待修和前来保养的汽车驶入。因为空间很大,剩余的部分地块就被用做停车场。象山县丹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笑舒告诉记者,该地块属于丹西街道上街头村,占地面积1万多平方米。2006年,新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丰公司)租用了这个地块,年租金在四五十万元左右,但未取得任何建筑审批手续。这笔租金就成了村集体收入的主要来源。
据悉,这个地块的违法建筑包括全部经营用房以及西侧一排汽车销售用房等房屋。2007年,相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已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并责令其将土地恢复原状,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执行。
据介绍,“三改一拆”行动开始后,象山县今年把拆除这片违建提上了议事日程。根据计划,如果逾期不自行拆除,将依法启动强拆程序,到10月底全部拆除并清理完毕。届时,该区域将规划为商业地块重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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