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朱军备 冯哲 祁珊)近日,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6月12日作出的行政裁定书,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组织征收办、公安分局、行政执法局、社管局、镇政府等部门,对位于东钱湖镇钱湖西路的一处民宅实施了强制搬迁。
沿山干河工程是我市鄞东南抗洪排涝的重大水利工程,自开工以来得到了沿河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沿山干河东钱湖05标段附近的几户征收户,提出高于补偿政策的要求,从2013年底要求征收开始至今仍未搬离,严重影响了该工程的正常进展。
笔者当天在现场看到,工作人员首先将钱湖西路3幢102室的室内物品进行清点,在公证员的公证下,打包登记后由搬家公司运至临时过渡房。在确认整栋楼全部人员撤出后,开始对楼房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为了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现场指挥部抽调了一辆消防车进行洒水降尘。两台破拆车经过两个小时的连续作业,将此次强制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全部拆除完毕。
据了解,此次征收的房屋地处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东钱湖段(二期)征收范围,征收补偿决定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自动履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经中院听证审查,2015年6月12日,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对该房屋实施强制搬迁。
此次强制搬迁是东钱湖今年采取“裁执分离”模式执行的第一起房屋强制搬迁案件。区房屋征迁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征收的核心就是公开、公平、公正,绝不能因为少数人的无理诉求而放弃这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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