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震宁 实习生 王星瑜 通讯员 岑瑾 李仲豪
奶茶、瓜子、豆腐乳,牙膏、蚊香、洗发露……穿着宽大的外套作掩护,慈溪一女子盯上一家超市,每天早晚两趟准时到超市“报到”,小偷小摸。一年多时间里,偷盗的东西不胜枚举。
女子外套里藏赃物
一天早上,王女士在白沙路街道的超市开门不久,就进来了一名经常来光顾的女子。女子在超市内选了几件物品后,就径直到柜台前来结账。当时,王女士就发现该女子的外套里还藏着一包瓜子和蚊香,女子也许是察觉事情败露,于是就从外套内拿出这两件物品,一起付了钱。因为数额不大,王女士也没再追究,让女子走了。
不过,王女士还是留了个心眼,等女子走后,她查看了超市的监控。这才发现,原来三天前,也是这名女子在她的超市里偷走了东西,于是赶紧报了警。“这名女子看起来大概有40多岁,讲本地话,体型胖胖的,经常来我店里买东西。”王女士回忆,从去年五六月份开始,这名女子几乎天天都来她的超市,而且一天要来两趟,上午六点多一趟,晚上五六点又一趟。“现在回想起来,自从那时候开始,我的超市里就经常少东西,但由于丢的都是瓜子、牙膏、豆腐乳之类的,价值都不高,而且超市里那么多东西,我也没法具体去核对。”
根据王女士的描述,这名经常来超市偷东西的女子,每次来超市穿着几乎都比较统一:一件黑色仿皮外套、紧身裤、雨鞋。“因为她人比较胖,这样的穿着打扮,藏些小东西在外套里也看不出来。”王女士说。
贪小便宜偷上了瘾
据此,警方很快就将这名女子抓捕归案了。
原来,这个名叫冯萱(化名)的女子,是慈溪本地人。据她自己交代,从2012年8月份开始,她就经常到王女士开的超市买东西,一开始她并没有偷超市里的东西。
直到去年2月开始,冯萱因为熟悉了超市的环境,再加上自己家经济条件比较差,贪小便宜的心理开始作祟,她就管不住自己的手了。“我去超市时,上身一直穿着外套,就是为了方便把偷到的东西藏在里面。”冯萱交代,每次去超市,她都会在外套里藏各种零食、日用品。不过,她也会同时拿着些其他的东西到柜台付钱走人,以免引起老板的注意。民警将冯萱抓获之前的一年多时间里,她每天早晚两次到王女士的超市“报到”,陆陆续续从那偷的各种东西,加起来连她自己都记不清了。
到案后,冯萱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被害人王女士作出了一定的经济赔偿,取得了对方的谅解。近日,冯萱因涉嫌盗窃罪被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随后被慈溪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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