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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途路肇事公司车队队长被刑拘副总取保候审 宁波史上首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9-25 14:29:51   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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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派客户端记者吴明京

  今天上午,宁波举行全市工程运输车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

  会上,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局局长施大年介绍了9月15日通途路压扁奔驰车惨案的最新进展。

事故现场。

  据他介绍,9月21日,交警部门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工程车司机因为车辆超载及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而引起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司机张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该工程车核定在中12吨,实际载重20吨,属于超载。

  同时,工程车所在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及车队队长被采取强制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月23日交警对车队长刘某进行刑事拘留,对副总经理郭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施大年说,对事故责任方相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在宁波历史上是没有的。这在宁波属于首次,各地交警部门可以该案例为样板,今后发生类似的事件都参照这次处理来。

编辑: 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