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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被追尾 能否主张“折损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9-28 09:43:07   稿源: 北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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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热线:81850000、87000000  【 】 【打印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陆东旭)近日,白峰市民丁先生打进报料热线,称自己才买了一个半月的新车被追尾,车辆维修费能获赔,相应的车辆折损费是否也能获赔呢?记者采访后获悉,目前车辆折旧损失很难鉴定,车主还无法拿到事故折损费。

丁先生称,9月11日上午10点,在通过鄞州宝瞻隧道时,他驾驶的大众斯柯达轿车突然被一辆卡车追尾。交警判定卡车司机承担事故全责,由卡车投保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理赔。丁先生认为,虽然保险公司能赔车辆的维修费用,但他的车子买来才一个半月,对于新车而言,除了基本的理赔是否还应获得折损费呢?这次新车事故折损费该由谁负责?

丁先生的车是在鄞州下应上海大众斯柯达4S店里维修的。记者联系了该4S店相关负责人吴先生。他告诉记者,由于每次事故的情况复杂多样,在车辆折损评估方面很难有一个量化的评估标准,公司也没有事故折损费如何评估的相关条文。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完全出于事故责任方的自身道德补偿,建议双方车主私下协商折损费问题。记者拨通了事故责任方公司有关负责人贾先生的电话。贾先生说:“交警给出最终的责任认定书后,我们公司会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汽车自然使用折旧是正常的,但我的车是全新的,现在发生了事故,以后我的车子二次出售肯定会受影响。”丁先生对记者说,“如果没有折损费,难道就该自认倒霉吗?”

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人员介绍,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目前还在推进,现在只有6个省份在做试点,浙江地区还未正式实施。当车辆需要二次出售时,保险公司折损员会结合汽车的使用年份长短、保养情况和事故维修的程度给出相应的折旧评估。但对于单次的事故车辆的折损赔偿,还需要等待相关政策的出台。

记者采访了浙江海泰宁波开发区律师事务所的吴克汀律师,咨询单次事故无责方车辆能否获得折损费的问题。吴克汀说:“现在法律上还没有事故车辆折损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因为车辆在出事故之后往往不会直接将汽车卖掉,在车辆继续使用过程中会继续折旧,也难确保之后是否还会出现事故,车辆的鉴定评估都有严格的程序,因某次特定事故引发的车辆折旧损失是很难鉴定的。”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