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用了11年的《宁波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则》要更新了,这次更新内容几乎和所有乘坐公交出行的人息息相关。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了解到,从2016年1月1日起,宁波将实行新的《宁波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则》(以下简称新规)。新规除了乘车优惠、携带物品方面有了更新外,还明确今后公交车上不能饮食,而一些像榴莲、臭豆腐等散发强烈异味的东西也不能带进车厢。
据悉,目前管理部门正在就新规向市民进行意见征求。如果有建议和想法,可以在11月25日前反馈至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电子邮箱:nbcskg@163.com,联系电话:81851227(工作日)。
乘车变化:
车厢吃早餐等将被劝阻
早上坐公交车,自己吃早餐或者遇到别人吃早餐,是最常见不过了。虽然宁波倡导实行“无饮食车厢”有挺大的效果,但毕竟只是“倡导”。
这次新规,对车上吃东西这个问题进行明确“禁止”。在新规中,禁止在车厢和站台从事妨碍运营安全和影响公共卫生的行为,其中包括“在车厢内吸烟、饮食、向车内外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多占座位及躺卧、蹬踏座位等不文明行为”。
新规实施后,司机和乘客如果发现车厢内吃东西影响了公共卫生,可以出面进行劝阻。
此外,新规还明确禁止在车厢内撑伞、削水果等危及乘坐安全的行为。据了解,撑伞现象主要出现在夏季,市民常会通过撑伞来阻挡外面的阳光照射,但撑开伞骨架,在车辆行驶中容易危及其他乘客安全。
公交管理处处长刘晓东说:“新规很多调整是为了适应现在新的公交环境变化。在如今宁波市区公交全部为空调车的背景下,考虑到乘客安全又不影响乘客舒适性,新规特别加入‘禁止撑伞’。”
买票变化:
儿童免票线从1.1米变为1.2米
新规中涉及不少买票方面的变化,总体上来说对市民乘车是更优惠了。
以往,儿童的免票线一直在1.1米,新规将儿童免票线拔高到了1.2米。每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带一名1.2米以下儿童乘车。如果是两名或两名以上身高1.2米以下儿童乘坐公共汽车的,应当由成年人陪同,并按实际人数每两人合购一张车票。
此外,市区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现役军人等可凭相应电子乘车卡或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共汽车,也被正式写入新规中。
针对现在一些冒用老年卡、学生卡等乘车现象,新规将乘客“有义务配合乘务人员查验”列入条款。同时,增加了无人售票车辆不设找兑,乘客应当自备零钱,“严禁在车上收取他人乘车票款”的规定。
乘客持无效乘车卡或无效乘车凭证、越站乘坐、付费不足及冒用他人乘车卡或乘车凭证的,乘运人员可以要求乘客补交车费或拒绝其乘车。这些逃票行为,根据新规或将“有关处理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携带物品变化:
可免费携带更多东西,超标禁止上车
对于乘公交车要带行李的人来说,这次携带物品规定的变化显得更为人性化了。
原先的规定是,每位乘客乘车可以免费携带的行李物品重量不得超过15公斤、体积不得超过0.064立方米、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25平方米。对于超过部分,应以此基数的倍数(不足1倍的按1倍计算)按相应的同程票款付费。
新规定将乘客可以免费携带的行李物品量增加了。调整为,可携带重量50公斤或体积0.125立方米或长度1.5米或占地面积0.5平方米以下的物件,超过这些标准的物件就禁止带上车(残疾人随身专用物品除外)。
在新规实施后乘车严禁携带的物品中,包括“散发强烈异味”的物品。据主管部门解释,像榴莲、臭豆腐等异味大的物品新规实施后禁止上车,“但如果是密封包装的榴莲,只要没有强烈异味散发出来也是可以带的。”
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表示,目前新规还是征求意见稿,市民如果有建议或想法,今天起至11月25日都可以联系客管部门,合理的市民意见将被采纳。
□宁波晚报 记者罗湘波 通讯员储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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