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象山县湿地保护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省、市湿地领域专家组评审。
2011年,我县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数据显示:全县8公顷以上的近海与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米以上、长度5公里以上的河流湿地,总面积有79564.4公顷,位列全省第一。但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工农业污染、近海渔业鱼群种类减少、外来物种侵袭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县各类湿地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特制定该《规划》,以加强对湿地的保护和管理。
据了解,该《规划》按照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提出“保护优先、持续利用、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生态建设方针;制订“湿地红线划定、分级名录保护、湿地保护类型规划、湿地修复与治理”四项保障措施;明确到2020年,我县湿地保有量稳定在68290公顷,同时列入湿地名录的湿地必须100%得到有效保护,列入湿地红线范围内的重要湿地必须严格保护。(记者 夏超明 通讯员 杨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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