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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消费者起诉"六个核桃"虚假宣传 厂家:广告不违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2-05 07:20:18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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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市民可能都听到过这么一句广告词:“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六个核桃真的有这么神奇么?宁波消费者方先生就对此提出质疑,并一纸诉状将六个核桃的生产公司告上了法庭。昨天上午,鄞州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消费者起诉“六个核桃”虚假宣传

  方先生告诉记者,今年9月14日,他在宁波某超市购买了养元六个核桃精品四瓶,每瓶3.7元,共计14.8元。“你看我脱发这么厉害,就是用脑过度造成的。看到六个核桃的广告后,买回去想补补脑。”

  方先生说,把“六个核桃”拿回家后,在网上一查询,他认为“六个核桃”存在虚假宣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六个核桃”广告中“经常用脑”这类广告语,诱导用脑过多的消费者饮用,暗示其有“补脑的功能”,但实际上其配料“水、白砂糖、核桃仁”均无补脑健脑等功能。因此,“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广告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且对购买者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已经构成虚假广告和欺诈行为,侵害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了损害。

  其次,根据《本草纲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文献,核桃仁的“功能与主治”是:补肾,温肺,润肠,用于肾阳不足,腰膝酸软,虚寒喘嗽,肠燥便秘。因此,核桃并没有健脑的专门功能。“六个核桃”的广告是明示消费者该核桃饮品可以补脑,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而早在2012年12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了《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声明“国家从来未批准过补脑、提高智商等功能的保健食品”。

  基于以上事实,方先生在今年10月17日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六个核桃”的经销商宁波某超市和生产厂家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养元智汇公司)退还货物和购货款14.8元,并赔偿2000元。

  厂家称广告经过批准不违法

  在昨天的庭审中,第一被告宁波某超市没有派人参加庭审,“六个核桃”的生产厂家养元智汇公司委托律师和代理人出庭参加了诉讼。法庭调查主要围绕着“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是否涉嫌违法展开,对于方先生的起诉,被告方认为,六个核桃作为全国驰名商标,“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广告语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产品也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因此不存在虚假宣传。

  对于方先生起诉的关于六个核桃具有补脑的功效,他们销售的只是一种蛋白质植物饮料,广告只是说明和其他饮料不同,完全没有误导消费者。

  被告律师在法庭上还认为,“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广告经过了艺术加工,但这都是基于产品的真实性上形成的。对于方先生诉状提到的“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是虚假宣传的质疑,河北省衡水市工商局专门有一个答复,认为该广告语没有违反广告法。因此方先生的起诉证据不足,同时也没有给他造成事实上的影响和损害,并请求法庭驳回方先生的起诉。

  方先生在法庭上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一直没有解释清被告的产品究竟对补脑有没有效果,请法庭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休庭后将择日宣判。

  “六个核桃”在全国涉多起类似诉讼

  昨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六个核桃”最早的公开质疑,来自职业打假人刘殿林。他在今年8月28日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公司告上了法庭。他认为“六个核桃”的电视广告有误导消费者之嫌: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样的语言可能存在逻辑倒推误导,即“只要多喝六个核桃,就能健脑”。

  随后,职业打假人王海也向国家工商总局邮寄材料,对“六个核桃”的广告宣传提出质疑。他认为,核桃是否真的补脑没有临床证据,而“六个核桃”用广告词达成了一种“该种饮料就是补脑的”消费联想———这种巧妙的误导,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解。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关于“六个核桃”在国内还有多起关于虚假宣传的诉讼,有评论将其称之为新广告法实施以来的标志性事件。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法院真的认定“六个核桃”的宣传是一个虚假广告,那很多打擦边球的广告就被纳入到虚假广告的范围,这将有力遏制虚假广告滥发行为。(宁波晚报记者 边城雨)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