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董小芳 陈结生 通讯员路余 岑炜
今天上午,慈溪法院通过多方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被告人施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慈溪小伙施某是个“95后”,2019年5月5日,他通过微信联系,花了2200元购买了一条黄金蟒幼蛇在自家饲养。得知卖家在四川落网后,2019年9月19日,施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施某称,他知道黄金蟒是国家保护动物,但自己从小就比较喜欢蟒蛇,非常想自己养一条,才在网上找人以便宜价格购买。
经过鉴定,施某购买的黄金蟒,属蛇目蟒科缅甸蟒白化种,缅甸蟒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经核定,该条蟒蛇价值5000元。案发后,这条黄金蟒已交森林公安妥善安置。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施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