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王晓峰 张子琪 通讯员黄盛剑
(余姚交警提供的公共视频)
最近宁波的天气,是说变脸就变脸,骤降的暴雨常使得部分路段临时积水。而对于路人及非机动车驾驶员来说,经过这些路段得防着飞驰而过的机动车,冷不丁就给你来个“透心凉”。对于这样的不文明行为,得治!日前余姚交警就开出一张罚单:机动车驾驶人被罚款100元,并向全身被积水溅湿的当事人道歉。
7月9日晚上7时多,在余姚城区开丰桥南侧,一辆白色私家车超车经过积水路段。车辆飞驰而过,溅起的水花将骑车经过此处的张女士及其年幼的女儿淋了个“透心凉”。看着轿车自管自地离去,气愤不已的张女士当即拨打了122热线反映情况。“较真”的她次日更是来余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江南中队咨询,要求查找那名肇事司机。
(张女士向交警提供的证据:孩子也被溅起的积水淋透了)
“当时我女儿一直抱着我喊冷,还好那边已离家不远,我赶紧带她回去洗了个热水澡,才没有感冒。我之所以一定要报警,就是因为这种事不单单只会发生在我一个人身上,别人也会碰到!”张女士说,她原本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前来,没想到立刻有回应。
不文明行为岂能纵容!当地交警部门根据张女士提供的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视频找到了这辆机动车,对方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尽管画质不佳,但车辆溅起水花的一幕还是被拍下了。交警因此联系机动车驾驶员,并要求对方于7月13日前来接受处理。
当天下午,机动车驾驶员来到交警队,现场承认错误并向张女士道歉。他说:“我会吸取这次教训,今后开车经过转弯路段或积水路段时,一定会放慢车速仔细观察四周……”除了道歉以外,交警部门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条款,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
就此,一场“雨水风波”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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