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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 市委全会决定全文发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7-17 07:03: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践行“四知”宁波精神 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

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 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决定

(2020年7月8日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宁波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宁波实际,研究了人才强市、创新强市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充分展现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新作为

  1.扛起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使命担当

  创新引领未来发展,创新决定城市未来。近年来,我市抢抓一系列战略机遇,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超常规推进“科技争投”,高能级平台加快落地,各类创新人才加快集聚,重大创新项目加快布局,创新创业生态不断优化,一大批“栽树工程”得到有效实施,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疫情蔓延促使世界经济政治秩序重构,将带来科技创新格局的深刻变化。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区域竞争与合作越来越聚焦科技创新提质赋能,城市优势塑造越来越基于创新驱动这一战略支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市在领军型创新人才集聚、企业创新效能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新兴产业培育、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变短板为潜力板、向创新要新动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迫切。必须牢固树立谋创新就是谋发展主动权、抓创新就是抓城市竞争力的战略导向,奋力扬优势、补短板、促创新,努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城市,为我省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2.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宁波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深入实施“六争攻坚”,持续推进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高素质人才引领高水平创新,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打造高素质人才发展重要首选地、优势领域科技创新策源地、国际智能制造新高地、优质创新资源集成地、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市,推动宁波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前列、特色领域产业创新达到国际一流、创新资源配置能力显著提升,为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强大支撑。

  3.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高水平创新型城市。主要目标是:

  ——高素质人才规模和质量大幅提升。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高技能人才、青年创新人才等各类人才加快集聚,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人才发展全链条政策体系基本确立,形成高素质人才引领高水平创新的生动局面。到2025年,新引进培育顶尖人才20名,新遴选支持领军型人才1000名、带动集聚创新创业人才10000名,新增高技能人才30万名、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数比例超过35%,新增支持培养青年英才500名、新增就业大学生80万名。

  ——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初步建成。在高端磁性材料、新型显示材料、半导体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高端合金材料、柔性电子材料、海洋防护材料、石墨烯材料等领域形成创新优势,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新材料科创高地。在网络协同制造架构、工业操作系统、边缘智能、机器学习模型深度融合等方面实现行业并跑,加快建设全国标杆性的工业大脑,促进工业互联网赋能家电、汽车及零部件、石化等产业发展,整体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瞄准核心零部件、整机装备、系统集成发展新趋势,突破基础材料、设计、工艺、软件、检测验证等关键核心技术,巩固提升模具、轴承、电机、液压件及泵阀、气动元件、密封件、传动件、紧固件、铸锻件、粉末冶金件等关键基础领域的创新优势,促进精密数控机床、高性能机器人、高端注塑机等智能装备发展。

  ——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实现重大突破。甬江科创大走廊空间、功能、平台和政策体系全面优化,创新能力、创新强度、创新产出显著提升,成为我市全面创新改革主引擎和优势领域科创策源地。依托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甬江实验室、宁波大学等为龙头,力争在省级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创新中心、大科学装置、国家“双一流”学科和高校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企业为主体、开放协同、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更趋完善,人才、科技与金融结合更为紧密,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优化,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民生社会领域科技供给质量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全方位创新格局初步形成。

  ——重要指标率先实现“六倍增六提升”。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比重、PCT国际发明专利申请数、数字经济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顶尖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等方面实现倍增。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力争达到3.6%,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力争达到2.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超过60%,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190人年以上,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30万元/人,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70%。

  到2035年,建成高水平创新型城市,跻身全球重要创新城市行列,为高水平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形成一批突破性标志性创新成果: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科创高地,若干细分领域基础研究、高技术、特色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一批世界级的创新型企业、品牌和标准;建成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创新型人才队伍,涌现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型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成为全球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集聚、流动的重要节点;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开放协同、富有活力的全域创新格局加速形成;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成熟定型,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创新创业服务高效便捷,市场配置创新资源决定性作用和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充分发挥,科技型智能化新生活成为民生福祉的鲜明标识。

  二、加速开放揽才产业聚智,打造高素质人才发展重要首选地

  4.构建国际化高端人才蓄水池。大力实施顶尖人才倍增行动,以多种方式集聚“掌舵领航”的顶尖人才、关键人才,实行人财物和技术路线全权负责制,加快建设“院士之家”,吸引更多院士助力宁波,成为长三角区域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顶尖人才密集城市。大力实施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倍增行动,拓展外裔人才、海鸥人才等支持专项,创新人才举荐制、认定制等遴选模式,确保入选人才数量持续增长。加快建立竞争性人才使用机制,支持在甬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面向全球遴选学术校长、学术院长、首席专家。实施人才国际化培养工程,创新本土人才国际化培育模式,优化人才国际交流服务管理。

  5.实施新时代产业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宁波帮“兴甬行动”、创二代“青蓝接力行动”、新生代“星火行动”,着力打造适应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时代企业家队伍。完善“亩均论英雄”评价机制,把人才密度、创新强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引育专项,完善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等关键领域人才支持政策,在重大产业政策中专设人才队伍建设经费,鼓励高校设立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前沿学科。开展千名新经济新业态领军人才、千名服务业领军人才、千名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培育行动,加强文化产业领域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加快打造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推进工程师队伍建设。探索“技术高管”“产业教授”制度,联合培养复合型产业人才。实施新时代“港城工匠”培育行动,推广“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畅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认通道,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院校培训收入可用于教师劳动报酬。到2025年,建成高水平职业教育基地10个。

  6.建设近悦远来的青年友好城。实施青年才俊“弄潮行动”,建立青年人才阶梯式支持机制,在市级重点人才引进培养计划中设立青年人才专项,持续提高青年人才入选比例,争取更多青年人才入选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修订完善市杰出人才评定办法、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加大青年人才支持力度。实施博士“海纳行动”,支持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建设博士后工作站,提高博士后在站补助、科研资助、留甬补贴等标准。到2025年,新建博士后工作站100家,新增博士5000名。实施优秀学子“汇流行动”,组建百所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盟,新建百家大学生就业实践、创新创业平台,强化大学生实习应聘、就业创业全链条支持。探索组建人才安居集团,多渠道筹建人才安居专用房,推广青年人才驿站,推动市场主体建设租赁型青年人才房。创新举办宁波人才日、人才科技周等重大人才活动,全面打响“与宁波·共成长”品牌,打造青年创新创业活力之城。

  7.推进人才开放合作先行区建设。加快构建全球引才网络体系,在全球创新人才密集区、中东欧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选聘一批引才大使,创建一批海外人才合作中心,新设一批人才联络服务站,布局一批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加大引才荐才奖励力度。集聚用好海外人才资源,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海外布局国际人才创新合作网络。深度融入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全面对接上海人才创新资源,推动沪甬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甬舟人才一体化发展,加快实现人才互认、平台互联、机制互动、服务互通,成为省域人才均衡发展先行示范区。加快浙江创新中心建设,打造服务全省、融入长三角的“人才飞地”,对入驻人才实行同城服务,构建区域人才合作“创新共同体”。鼓励引导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建功立业,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

  8.争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新优势。探索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点示范区,充分赋予人才“引育留用”自主权,在薪酬分配、科研经费等方面先行先试重大人才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人才发展模式。完善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人员流动机制,健全双向兼职的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有序承接行业领域职称评审工作。到2025年,努力实现行业龙头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自主评价全覆盖。赋予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更大的人才引进认定自主权,在市级人才计划中单列支持名额。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科学技术奖励、绩效奖励等途径,增加高端人才实质性收入。健全以信任为前提、包容审慎的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对人才引育投入绩效实行总体考核、中长期考核。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人才使用、管理和激励等创新政策试点,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流动通道,大胆探索通过高校和重大科研平台留编引才方式,突破人才二元体制障碍。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提升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能级,引进培育一批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人才+项目+资本”全链式服务转型。

  三、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打造优势领域科技创新策源地

  9.构建以甬江科创大走廊为核心的创新体系。把甬江科创大走廊作为我市全面创新改革的主引擎,聚焦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等创新重点,加快大走廊核心区建设,打造沿甬江两岸为主轴的创新带。完善大走廊空间规划和支持政策,健全重大科创项目布局市级统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集全市之力打造面向世界、引领未来、支撑产业的科创策源地。依托优势行业龙头企业和高能级研发机构,谋划建设一批特色创新节点。坚持系统性重构、创新性变革,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加快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宁波国家高新区创新功能扩容提质,实现全国综合排名大幅跃升,为全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服务支撑。

  10.补齐重点领域基础研究短板。优化市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方向,设立重点基础学科研究专项,建立单独评价机制,灵活设置评价周期,进一步稳定基础科学研究队伍。发挥在甬高校、重点科研院所的创新源头作用,聚焦稀土永磁材料、增材制造、先进半导体、海洋新材料、智能元器件集成、大数据传输与分析、人机交互、新能源转换控制等领域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加强原始创新探索。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探索政府与企业设立自然科学联合基金。

  11.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聚焦“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按照自主掌握、有望实现进口替代、存在断供断链风险等技术分类,梳理相关领域重大研发需求,滚动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支持推进技术(产品)国产替代。深入实施“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加快研发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战略创新产品,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启动实施变革性创新计划,围绕人工智能与融合应用、先进智能与智能装备、先进能源、柔性电子、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工业互联网、云与边缘计算、区块链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完善平战结合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在重大科技专项中加大对防治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的研发攻关支持力度,加强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产品研发,提升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12.加快建设高质量产业技术研究院。发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等院所作用,支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宁波智能技术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诺丁汉大学卓越灯塔计划(宁波)创新研究院、北京大学宁波海洋药物研究院、宁波瑞凌节能环保创新与产业研究院等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推动产业技术研究院与依托单位优势学科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专业领域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进华为创新中心、宁波阿里中心等重要创新平台建设。面向新一代通信与网络、人工智能、生物技术、能源技术等前沿科学领域,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来甬设立研发机构。到2025年,累计建成各类产业技术研究院80家以上。

  13.构筑以甬江实验室为龙头的实验室体系。瞄准科技前沿、聚焦战略需求,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市级重点实验室梯次发展的实验室体系,强化源头创新供给。以跨领域、平台型、综合性为方向,面向新材料、智能自动化、未来制造等领域加快建设甬江实验室,谋划建设微纳加工平台、极端条件材料大科学装置,建成省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预备队、国家级重大科创平台。聚焦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命健康等领域,谋划建设工业互联网实验平台、人工智能先进算法和算力服务平台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优化提升行动,优化重点实验室建设方向和重点,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组建联合实验室和实验室联盟。到2025年,培育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00家以上。

  14.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强特色”提升计划。大力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名人工程,鼓励与国外高水平技术大学合作共建特色学院。进一步统筹相关支持政策,支持宁波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推进宁波诺丁汉大学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建设,加快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融合发展、整体提升,支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等打造全国“双高”学校。做优做强特色学科,大力推动海洋生物技术及海洋工程、数字经济、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相关学科建设,鼓励在甬高校争创国家“双一流”或A类学科,支持跨校跨院整合提升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围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和“3433”现代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统筹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需求,推进新工科建设,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产业(行业)特色学院。实施“一校一策”绩效目标管理,加快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高校资源配置机制。

  15.提高民生领域科技供给质量。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扶持,强化现代种业、农产品精加工利用、农业生物智造、农业人工智能等领域科技支撑,高质量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制度,到2025年,高质量构建“十百千”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技术引领智慧城市建设,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智慧健康、智慧金融、智慧教育、智慧养老和智慧水利,打造一批“未来社区”。深入推进科技惠民工程,实施公益类科技计划,重点支持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防灾减灾等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发展,加强新技术服务推广应用。推动体育、文化、旅游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加强面向普通用户的5G+、文化娱乐、电商零售等应用,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和数字服务新产业。

  四、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打造国际智能制造新高地

  16.建设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建立健全单项冠军培育机制,实施“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和“关键核心技术—材料—零件—部件—整机—系统集成”的全链条培育路径。建立分类分级、动态跟踪管理的企业梯队培育清单,推进企业梯次升级。支持单项冠军企业围绕主营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构建产业配套联盟,拓展延长产业链,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力争到2025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达到130家,单项冠军企业对制造业增长贡献度达40%以上,成为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

  17.培育壮大“科创企业森林”。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高水平研发机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创新企业梯队,定期发布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百强名单。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行动,完善企业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一批企业和产品入选国家强基工程专项和各类“一条龙”应用计划项目。到2025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基本覆盖。实施标准化与品牌建设行动,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大力推进对标达标提升,争创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

  18.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健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接续支持机制,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推动更多国家项目来甬开展产业化应用。完善应用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健全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版权首版次、部件首批次系列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先使用自主创新产品政策。实施新技术新产品场景应用示范工程,加大对首次投放国内市场、具有核心知识产权但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重大创新产品采购应用力度,推动产品、技术在应用中迭代升级。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行动,加快建设科技大市场2.0版,推进与长三角地区技术市场融通发展。优化提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推动研发设计、科技文献、检验检测、技术交易、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到2025年,创建市级以上孵化器40家以上,省市县三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80家以上,打造标杆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5家以上。

  19.建设强大有韧性的重点产业链。围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建立重点产业链培育清单,编制产业链培育实施方案,绘制重点产业链地图,打造一批标志性产业链,加快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聚焦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和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开展精准靶向攻关,提升产业基础能级。制定产业链招商目录,加强产业链精准招商,强化招商项目的研发投入导向,加快建设一批强链补链延链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健全产业链运行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强化产业链风险研判,围绕产业链断点、堵点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备份系统。到2025年,形成若干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前景的细分领域产业链,重点打造10条以上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产业链。

  20.实施数字经济赋能工程。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基地等特色产业园建设,构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新平台。加快以宁波软件园为重点的特色园区建设,大力发展以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工控安全为代表的软件产业,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推进智能制造升级行动,加强“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城市大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加氢站)和智能电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实现区县(市)城区、重点镇乡(街道)5G信号全覆盖和规模商用。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率先在人机物智能协同、新一代人工智能应用、产业生态构建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争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鼓励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商业模式创新。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

  五、推进开放协同创新,打造优质创新资源集成地

  21.组建高效率创新联合体。健全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机制,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联合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对标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以课题制形式“揭榜挂帅”,共同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产业化项目和产业战略咨询。探索采取定向委托、择优委托等方式,支持目标方向明确、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集中的重大创新项目。探索建立国际创新合作目录,加强与海外创新重要组织、重点国家和节点城市的创新合作,争取建立国别合作创新园区。

  22.推进科技合作“走出去”。主动融入国家创新战略,对接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上海、杭州、深圳等地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孵化器等人才科技合作飞地,推进宁波企业与当地高校、科研院所、投资机构、孵化器等建立长效稳定合作机制。加强与“创新大国”“关键小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交流,布局建设中日国际科技合作中心,推进中芬、中乌等科技合作平台扩容提升,谋划建设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研究中心。鼓励园区及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海外孵化器、海外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开展以人才和技术为重点的海外并购。到2025年,支持建设海外孵化器不少于5家、新建人才科技合作飞地10家以上,与市外团队协同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比例超过50%。

  23.创新校地院地合作模式。根据功能定位分类采取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企业化”等管理体制,实行院所具体负责、政府支持、市场驱动、企业参与的运营方式,健全校、院、地、企各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提高校地院地共建水平。围绕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引导在甬高校院所、企业间加强互惠合作。发挥已落地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桥梁作用,争取总部机构对研究院更多支持,在研究院建立重点实验室分中心、创新中心分部、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院,共同承担省级以上科技创新任务。强化校院企技术成果沟通对接,定期举办科技成果推介会、企业需求对接会。支持国内外和本地名校建设各类交流合作平台,在更大范围内集聚创新资源。

  24.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发展。加强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强企强校强院强所合作,争取航空航天装备、智慧海洋等产业化项目取得突破。筹划组建军民融合创新平台及若干创新中心,集聚军地创新资源。深化军民融合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灵活多样的需求对接活动,鼓励优势民企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实施军民融合产业培育“倍增计划”,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基地提升发展。

  六、优化创新服务体系,打造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市

  25.加强党对人才和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对科技事业领导,强化“一把手”首要负责、直接谋划、亲自督办的创新工作领导体制,优化市县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人文社科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积极参评省“科技创新鼎”,建设“科技大脑”。完善党政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畅通人才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渠道,着力集聚爱国敬业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加强新型智库建设,为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产业布局、重大平台建设、重大项目引进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加强创新领域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创新工作力量。

  26.以科技体制改革释放创新活力。探索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宁波路径,推动创新主体联动、产业链协同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完善科研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评”改革,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四唯”倾向,建立适应颠覆性创新的研发组织模式。深化科研成果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利益分配机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健全以转化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探索组建市科技投资集团,支持甬江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市场化退出机制和国有科创资本循环投入机制,保障国有资本持续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完善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价制度,健全集“研发、转化、孵化、招商”功能于一体的发展模式,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和成果转化。

  27.推进新一轮科技争投行动。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力度,确保财政科技和人才经费投入年均分别增长15%以上,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创平台、高端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政策,优化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支持方式。加大创新创业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作用,实施“投、贷、融、保”一揽子支持举措,推动政府引导性投资基金重点投向高成长性初创型企业,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创新领域。扩大科技信贷风险池规模,建立人才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完善科技信贷风险代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与地方合作建立服务人才的专营组织。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推行企业研发损失、产品研发责任、知识产权融资保证、人才发展支持、软件首版次等险种,支持创新创业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建立人才创新创业融资需求与社会资本对接平台,引导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鼓励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等发行上市。利用好国家土地审批权下放试点契机,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等重大项目储备库,强化高新技术项目用地保障,优先保障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重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用地。

  28.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严格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推动设立宁波知识产权法院,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探索知识产权“快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失信违法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多元治理,发挥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作用,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宁波分中心,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专利纠纷应对机制,支持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引导建立知识产权涉外维权联盟。加强网络空间知识产权治理,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组建和运营,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的有效融合。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一步发挥品牌指导服务站作用,夯实基层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定期发布制度,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识产权文化。

  29.打造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升级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项目建设全过程等领域“一件事”改革,推动惠企惠才政策精准落地。实施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进一步降低创新创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四横四纵”政府数字化转型体系,持续推进人才引育、科技创新等领域信息公开,努力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全覆盖。建设宁波“人才大脑”,打造宁波人才之家等一站式人才服务综合体,实行人才专家服务“一码通”,选优配强助创专员、法务专员、财务专员等专业人才服务队伍,构建精准化人才服务体系。全面放宽落户政策,实施更加便利的外国人才出入境服务,为各层次人才提供精细、优质的户籍和停居留签证服务。持续优化人才生活“关键小事”协调解决机制,建设一批国际人才社区、国际学校,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安居、医疗、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需求。

  30.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动力。深入实施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学教育和科技普及,积极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全面提高群众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健全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奖励激励机制,每年奖励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获得者、典型创新人才和创新企业,加强创新成果、创新人物、创新经验宣传报道,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建立健全尽职容错免责机制,完善人才科技领域容错纠错实施细则,切实保护创新创业积极性。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和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深化科技监督机制建设。大力弘扬“四知”宁波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全社会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精益求精、矢志创新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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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 市委全会决定全文发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7-17 07:03:00

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 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决定

(2020年7月8日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宁波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宁波实际,研究了人才强市、创新强市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充分展现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新作为

  1.扛起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使命担当

  创新引领未来发展,创新决定城市未来。近年来,我市抢抓一系列战略机遇,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超常规推进“科技争投”,高能级平台加快落地,各类创新人才加快集聚,重大创新项目加快布局,创新创业生态不断优化,一大批“栽树工程”得到有效实施,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疫情蔓延促使世界经济政治秩序重构,将带来科技创新格局的深刻变化。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区域竞争与合作越来越聚焦科技创新提质赋能,城市优势塑造越来越基于创新驱动这一战略支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市在领军型创新人才集聚、企业创新效能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新兴产业培育、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变短板为潜力板、向创新要新动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迫切。必须牢固树立谋创新就是谋发展主动权、抓创新就是抓城市竞争力的战略导向,奋力扬优势、补短板、促创新,努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城市,为我省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2.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宁波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深入实施“六争攻坚”,持续推进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高素质人才引领高水平创新,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打造高素质人才发展重要首选地、优势领域科技创新策源地、国际智能制造新高地、优质创新资源集成地、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市,推动宁波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前列、特色领域产业创新达到国际一流、创新资源配置能力显著提升,为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强大支撑。

  3.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高水平创新型城市。主要目标是:

  ——高素质人才规模和质量大幅提升。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高技能人才、青年创新人才等各类人才加快集聚,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人才发展全链条政策体系基本确立,形成高素质人才引领高水平创新的生动局面。到2025年,新引进培育顶尖人才20名,新遴选支持领军型人才1000名、带动集聚创新创业人才10000名,新增高技能人才30万名、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数比例超过35%,新增支持培养青年英才500名、新增就业大学生80万名。

  ——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初步建成。在高端磁性材料、新型显示材料、半导体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高端合金材料、柔性电子材料、海洋防护材料、石墨烯材料等领域形成创新优势,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新材料科创高地。在网络协同制造架构、工业操作系统、边缘智能、机器学习模型深度融合等方面实现行业并跑,加快建设全国标杆性的工业大脑,促进工业互联网赋能家电、汽车及零部件、石化等产业发展,整体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瞄准核心零部件、整机装备、系统集成发展新趋势,突破基础材料、设计、工艺、软件、检测验证等关键核心技术,巩固提升模具、轴承、电机、液压件及泵阀、气动元件、密封件、传动件、紧固件、铸锻件、粉末冶金件等关键基础领域的创新优势,促进精密数控机床、高性能机器人、高端注塑机等智能装备发展。

  ——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实现重大突破。甬江科创大走廊空间、功能、平台和政策体系全面优化,创新能力、创新强度、创新产出显著提升,成为我市全面创新改革主引擎和优势领域科创策源地。依托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甬江实验室、宁波大学等为龙头,力争在省级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创新中心、大科学装置、国家“双一流”学科和高校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企业为主体、开放协同、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更趋完善,人才、科技与金融结合更为紧密,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优化,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民生社会领域科技供给质量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全方位创新格局初步形成。

  ——重要指标率先实现“六倍增六提升”。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比重、PCT国际发明专利申请数、数字经济增加值、高新技术企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顶尖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等方面实现倍增。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力争达到3.6%,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力争达到2.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超过60%,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190人年以上,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30万元/人,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70%。

  到2035年,建成高水平创新型城市,跻身全球重要创新城市行列,为高水平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形成一批突破性标志性创新成果: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科创高地,若干细分领域基础研究、高技术、特色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一批世界级的创新型企业、品牌和标准;建成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创新型人才队伍,涌现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型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成为全球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集聚、流动的重要节点;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开放协同、富有活力的全域创新格局加速形成;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成熟定型,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创新创业服务高效便捷,市场配置创新资源决定性作用和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充分发挥,科技型智能化新生活成为民生福祉的鲜明标识。

  二、加速开放揽才产业聚智,打造高素质人才发展重要首选地

  4.构建国际化高端人才蓄水池。大力实施顶尖人才倍增行动,以多种方式集聚“掌舵领航”的顶尖人才、关键人才,实行人财物和技术路线全权负责制,加快建设“院士之家”,吸引更多院士助力宁波,成为长三角区域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顶尖人才密集城市。大力实施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倍增行动,拓展外裔人才、海鸥人才等支持专项,创新人才举荐制、认定制等遴选模式,确保入选人才数量持续增长。加快建立竞争性人才使用机制,支持在甬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面向全球遴选学术校长、学术院长、首席专家。实施人才国际化培养工程,创新本土人才国际化培育模式,优化人才国际交流服务管理。

  5.实施新时代产业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宁波帮“兴甬行动”、创二代“青蓝接力行动”、新生代“星火行动”,着力打造适应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时代企业家队伍。完善“亩均论英雄”评价机制,把人才密度、创新强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引育专项,完善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等关键领域人才支持政策,在重大产业政策中专设人才队伍建设经费,鼓励高校设立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前沿学科。开展千名新经济新业态领军人才、千名服务业领军人才、千名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培育行动,加强文化产业领域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加快打造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推进工程师队伍建设。探索“技术高管”“产业教授”制度,联合培养复合型产业人才。实施新时代“港城工匠”培育行动,推广“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畅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认通道,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院校培训收入可用于教师劳动报酬。到2025年,建成高水平职业教育基地10个。

  6.建设近悦远来的青年友好城。实施青年才俊“弄潮行动”,建立青年人才阶梯式支持机制,在市级重点人才引进培养计划中设立青年人才专项,持续提高青年人才入选比例,争取更多青年人才入选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修订完善市杰出人才评定办法、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加大青年人才支持力度。实施博士“海纳行动”,支持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建设博士后工作站,提高博士后在站补助、科研资助、留甬补贴等标准。到2025年,新建博士后工作站100家,新增博士5000名。实施优秀学子“汇流行动”,组建百所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盟,新建百家大学生就业实践、创新创业平台,强化大学生实习应聘、就业创业全链条支持。探索组建人才安居集团,多渠道筹建人才安居专用房,推广青年人才驿站,推动市场主体建设租赁型青年人才房。创新举办宁波人才日、人才科技周等重大人才活动,全面打响“与宁波·共成长”品牌,打造青年创新创业活力之城。

  7.推进人才开放合作先行区建设。加快构建全球引才网络体系,在全球创新人才密集区、中东欧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选聘一批引才大使,创建一批海外人才合作中心,新设一批人才联络服务站,布局一批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加大引才荐才奖励力度。集聚用好海外人才资源,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海外布局国际人才创新合作网络。深度融入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全面对接上海人才创新资源,推动沪甬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甬舟人才一体化发展,加快实现人才互认、平台互联、机制互动、服务互通,成为省域人才均衡发展先行示范区。加快浙江创新中心建设,打造服务全省、融入长三角的“人才飞地”,对入驻人才实行同城服务,构建区域人才合作“创新共同体”。鼓励引导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建功立业,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

  8.争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新优势。探索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点示范区,充分赋予人才“引育留用”自主权,在薪酬分配、科研经费等方面先行先试重大人才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人才发展模式。完善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人员流动机制,健全双向兼职的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有序承接行业领域职称评审工作。到2025年,努力实现行业龙头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自主评价全覆盖。赋予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更大的人才引进认定自主权,在市级人才计划中单列支持名额。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科学技术奖励、绩效奖励等途径,增加高端人才实质性收入。健全以信任为前提、包容审慎的高层次人才管理机制,对人才引育投入绩效实行总体考核、中长期考核。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人才使用、管理和激励等创新政策试点,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流动通道,大胆探索通过高校和重大科研平台留编引才方式,突破人才二元体制障碍。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提升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能级,引进培育一批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人才+项目+资本”全链式服务转型。

  三、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打造优势领域科技创新策源地

  9.构建以甬江科创大走廊为核心的创新体系。把甬江科创大走廊作为我市全面创新改革的主引擎,聚焦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等创新重点,加快大走廊核心区建设,打造沿甬江两岸为主轴的创新带。完善大走廊空间规划和支持政策,健全重大科创项目布局市级统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集全市之力打造面向世界、引领未来、支撑产业的科创策源地。依托优势行业龙头企业和高能级研发机构,谋划建设一批特色创新节点。坚持系统性重构、创新性变革,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加快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宁波国家高新区创新功能扩容提质,实现全国综合排名大幅跃升,为全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服务支撑。

  10.补齐重点领域基础研究短板。优化市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方向,设立重点基础学科研究专项,建立单独评价机制,灵活设置评价周期,进一步稳定基础科学研究队伍。发挥在甬高校、重点科研院所的创新源头作用,聚焦稀土永磁材料、增材制造、先进半导体、海洋新材料、智能元器件集成、大数据传输与分析、人机交互、新能源转换控制等领域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加强原始创新探索。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探索政府与企业设立自然科学联合基金。

  11.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聚焦“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按照自主掌握、有望实现进口替代、存在断供断链风险等技术分类,梳理相关领域重大研发需求,滚动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支持推进技术(产品)国产替代。深入实施“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加快研发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战略创新产品,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启动实施变革性创新计划,围绕人工智能与融合应用、先进智能与智能装备、先进能源、柔性电子、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工业互联网、云与边缘计算、区块链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完善平战结合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在重大科技专项中加大对防治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的研发攻关支持力度,加强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产品研发,提升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12.加快建设高质量产业技术研究院。发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等院所作用,支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宁波智能技术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西北工业大学宁波研究院、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诺丁汉大学卓越灯塔计划(宁波)创新研究院、北京大学宁波海洋药物研究院、宁波瑞凌节能环保创新与产业研究院等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推动产业技术研究院与依托单位优势学科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专业领域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进华为创新中心、宁波阿里中心等重要创新平台建设。面向新一代通信与网络、人工智能、生物技术、能源技术等前沿科学领域,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来甬设立研发机构。到2025年,累计建成各类产业技术研究院80家以上。

  13.构筑以甬江实验室为龙头的实验室体系。瞄准科技前沿、聚焦战略需求,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市级重点实验室梯次发展的实验室体系,强化源头创新供给。以跨领域、平台型、综合性为方向,面向新材料、智能自动化、未来制造等领域加快建设甬江实验室,谋划建设微纳加工平台、极端条件材料大科学装置,建成省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预备队、国家级重大科创平台。聚焦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命健康等领域,谋划建设工业互联网实验平台、人工智能先进算法和算力服务平台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优化提升行动,优化重点实验室建设方向和重点,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组建联合实验室和实验室联盟。到2025年,培育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00家以上。

  14.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强特色”提升计划。大力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名人工程,鼓励与国外高水平技术大学合作共建特色学院。进一步统筹相关支持政策,支持宁波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推进宁波诺丁汉大学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建设,加快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融合发展、整体提升,支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等打造全国“双高”学校。做优做强特色学科,大力推动海洋生物技术及海洋工程、数字经济、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相关学科建设,鼓励在甬高校争创国家“双一流”或A类学科,支持跨校跨院整合提升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围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和“3433”现代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统筹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需求,推进新工科建设,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产业(行业)特色学院。实施“一校一策”绩效目标管理,加快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高校资源配置机制。

  15.提高民生领域科技供给质量。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扶持,强化现代种业、农产品精加工利用、农业生物智造、农业人工智能等领域科技支撑,高质量建设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制度,到2025年,高质量构建“十百千”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技术引领智慧城市建设,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智慧健康、智慧金融、智慧教育、智慧养老和智慧水利,打造一批“未来社区”。深入推进科技惠民工程,实施公益类科技计划,重点支持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防灾减灾等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发展,加强新技术服务推广应用。推动体育、文化、旅游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加强面向普通用户的5G+、文化娱乐、电商零售等应用,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和数字服务新产业。

  四、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打造国际智能制造新高地

  16.建设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建立健全单项冠军培育机制,实施“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和“关键核心技术—材料—零件—部件—整机—系统集成”的全链条培育路径。建立分类分级、动态跟踪管理的企业梯队培育清单,推进企业梯次升级。支持单项冠军企业围绕主营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构建产业配套联盟,拓展延长产业链,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力争到2025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达到130家,单项冠军企业对制造业增长贡献度达40%以上,成为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之城。

  17.培育壮大“科创企业森林”。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高水平研发机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创新企业梯队,定期发布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百强名单。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行动,完善企业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一批企业和产品入选国家强基工程专项和各类“一条龙”应用计划项目。到2025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基本覆盖。实施标准化与品牌建设行动,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大力推进对标达标提升,争创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

  18.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健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接续支持机制,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推动更多国家项目来甬开展产业化应用。完善应用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健全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版权首版次、部件首批次系列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先使用自主创新产品政策。实施新技术新产品场景应用示范工程,加大对首次投放国内市场、具有核心知识产权但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重大创新产品采购应用力度,推动产品、技术在应用中迭代升级。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行动,加快建设科技大市场2.0版,推进与长三角地区技术市场融通发展。优化提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推动研发设计、科技文献、检验检测、技术交易、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到2025年,创建市级以上孵化器40家以上,省市县三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80家以上,打造标杆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5家以上。

  19.建设强大有韧性的重点产业链。围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建立重点产业链培育清单,编制产业链培育实施方案,绘制重点产业链地图,打造一批标志性产业链,加快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聚焦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和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开展精准靶向攻关,提升产业基础能级。制定产业链招商目录,加强产业链精准招商,强化招商项目的研发投入导向,加快建设一批强链补链延链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健全产业链运行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强化产业链风险研判,围绕产业链断点、堵点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备份系统。到2025年,形成若干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前景的细分领域产业链,重点打造10条以上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产业链。

  20.实施数字经济赋能工程。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基地等特色产业园建设,构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新平台。加快以宁波软件园为重点的特色园区建设,大力发展以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工控安全为代表的软件产业,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推进智能制造升级行动,加强“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城市大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加氢站)和智能电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实现区县(市)城区、重点镇乡(街道)5G信号全覆盖和规模商用。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率先在人机物智能协同、新一代人工智能应用、产业生态构建等方面形成示范效应,争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鼓励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商业模式创新。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

  五、推进开放协同创新,打造优质创新资源集成地

  21.组建高效率创新联合体。健全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机制,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联合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对标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以课题制形式“揭榜挂帅”,共同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产业化项目和产业战略咨询。探索采取定向委托、择优委托等方式,支持目标方向明确、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集中的重大创新项目。探索建立国际创新合作目录,加强与海外创新重要组织、重点国家和节点城市的创新合作,争取建立国别合作创新园区。

  22.推进科技合作“走出去”。主动融入国家创新战略,对接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上海、杭州、深圳等地自建或共建研发机构、孵化器等人才科技合作飞地,推进宁波企业与当地高校、科研院所、投资机构、孵化器等建立长效稳定合作机制。加强与“创新大国”“关键小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交流,布局建设中日国际科技合作中心,推进中芬、中乌等科技合作平台扩容提升,谋划建设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研究中心。鼓励园区及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海外孵化器、海外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开展以人才和技术为重点的海外并购。到2025年,支持建设海外孵化器不少于5家、新建人才科技合作飞地10家以上,与市外团队协同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的比例超过50%。

  23.创新校地院地合作模式。根据功能定位分类采取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企业化”等管理体制,实行院所具体负责、政府支持、市场驱动、企业参与的运营方式,健全校、院、地、企各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提高校地院地共建水平。围绕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引导在甬高校院所、企业间加强互惠合作。发挥已落地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桥梁作用,争取总部机构对研究院更多支持,在研究院建立重点实验室分中心、创新中心分部、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院,共同承担省级以上科技创新任务。强化校院企技术成果沟通对接,定期举办科技成果推介会、企业需求对接会。支持国内外和本地名校建设各类交流合作平台,在更大范围内集聚创新资源。

  24.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发展。加强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强企强校强院强所合作,争取航空航天装备、智慧海洋等产业化项目取得突破。筹划组建军民融合创新平台及若干创新中心,集聚军地创新资源。深化军民融合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灵活多样的需求对接活动,鼓励优势民企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实施军民融合产业培育“倍增计划”,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基地提升发展。

  六、优化创新服务体系,打造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市

  25.加强党对人才和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对科技事业领导,强化“一把手”首要负责、直接谋划、亲自督办的创新工作领导体制,优化市县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人文社科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积极参评省“科技创新鼎”,建设“科技大脑”。完善党政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畅通人才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渠道,着力集聚爱国敬业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加强新型智库建设,为重大政策研究、重大产业布局、重大平台建设、重大项目引进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撑。加强创新领域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创新工作力量。

  26.以科技体制改革释放创新活力。探索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宁波路径,推动创新主体联动、产业链协同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完善科研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评”改革,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四唯”倾向,建立适应颠覆性创新的研发组织模式。深化科研成果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利益分配机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健全以转化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探索组建市科技投资集团,支持甬江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市场化退出机制和国有科创资本循环投入机制,保障国有资本持续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完善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价制度,健全集“研发、转化、孵化、招商”功能于一体的发展模式,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和成果转化。

  27.推进新一轮科技争投行动。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力度,确保财政科技和人才经费投入年均分别增长15%以上,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创平台、高端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政策,优化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支持方式。加大创新创业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作用,实施“投、贷、融、保”一揽子支持举措,推动政府引导性投资基金重点投向高成长性初创型企业,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创新领域。扩大科技信贷风险池规模,建立人才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完善科技信贷风险代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与地方合作建立服务人才的专营组织。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量扩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推行企业研发损失、产品研发责任、知识产权融资保证、人才发展支持、软件首版次等险种,支持创新创业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建立人才创新创业融资需求与社会资本对接平台,引导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鼓励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等发行上市。利用好国家土地审批权下放试点契机,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等重大项目储备库,强化高新技术项目用地保障,优先保障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重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用地。

  28.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严格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推动设立宁波知识产权法院,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探索知识产权“快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失信违法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多元治理,发挥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作用,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宁波分中心,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专利纠纷应对机制,支持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引导建立知识产权涉外维权联盟。加强网络空间知识产权治理,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组建和运营,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的有效融合。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一步发挥品牌指导服务站作用,夯实基层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定期发布制度,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识产权文化。

  29.打造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升级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项目建设全过程等领域“一件事”改革,推动惠企惠才政策精准落地。实施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进一步降低创新创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四横四纵”政府数字化转型体系,持续推进人才引育、科技创新等领域信息公开,努力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全覆盖。建设宁波“人才大脑”,打造宁波人才之家等一站式人才服务综合体,实行人才专家服务“一码通”,选优配强助创专员、法务专员、财务专员等专业人才服务队伍,构建精准化人才服务体系。全面放宽落户政策,实施更加便利的外国人才出入境服务,为各层次人才提供精细、优质的户籍和停居留签证服务。持续优化人才生活“关键小事”协调解决机制,建设一批国际人才社区、国际学校,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安居、医疗、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需求。

  30.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动力。深入实施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学教育和科技普及,积极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全面提高群众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健全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奖励激励机制,每年奖励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获得者、典型创新人才和创新企业,加强创新成果、创新人物、创新经验宣传报道,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建立健全尽职容错免责机制,完善人才科技领域容错纠错实施细则,切实保护创新创业积极性。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和科技伦理治理体系,深化科技监督机制建设。大力弘扬“四知”宁波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全社会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精益求精、矢志创新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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