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该通知发出后,宁波晚报接到了不少读者来电,咨询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举报电话号码。8月17日晚间,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该局公布了各区县(市)的举报电话:
据了解,本次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以下两方面行为:
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正当经营行为,如——
委托没有备案的承销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
违规收取认筹金、定金、预订款;
验资额度或收取的认筹金金额超过规定额度;
向购房人收取除商品房价款、装修升级价款和车位(库)价款外的电商费、团购费、茶水费等其他费用,或者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迫购房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房,未聘请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书等。
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正当经营行为,如——
房地产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
在门店、互联网平台、APP等发布未经核验或者标注虚假核验码的房源信息;
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在中介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费用等。
同时,此次整治,还将着重针对近期租赁市场存在的以“高收低租”“长收短付”模式骗取租金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此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将集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相关部门将保持高压严查态势,真查真打、严查严打、狠查狠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张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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