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冯瑄 通讯员阚长青
9月13日,宁波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二批信访件9件,其中涉水4件、涉气5件。信访件所涉地慈溪市4.5件,余姚市2.5件,宁海县1件,市直部门1件。目前,所有信访件已全部移交相关地方和部门承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整改情况。
截至9月13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累计交办宁波信访件134件, 宁波各地立查立改,已办结20件。(第五批已办结信访件8件的详细情况)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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