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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5辆车一起闯红灯 交警未处罚 真相让人怒赞
2020-11-21 14:24:00 稿源: 宁海公安  

  2020年11月18日12点42分,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民警在对各大路口进行例行视频巡查时,发现桃源路与竹口南路灯控路口处有5辆小轿车连续闯了红灯。民警立即调看周边公共视频,发现5辆小轿车的身后跟着一辆正在执行抢救任务的救护车,他们为救护车让开了生命的通道!

  据了解,救护车驶来时路口正好是红灯,前方5辆小轿车正在排队等待绿灯放行。听到救护车急促的鸣笛声后,前方5位驾驶员纷纷主动让行,为救护车打开了生命通道,公共视频真实地纪录下了这感人的一幕。这5辆小轿车车牌分别是:浙B14HP8、浙BL0S34、浙B85679、浙BD82183、浙BZ31Q5。

  这一让,让出的是生命通道,体现的是驾驶员的文明素养,展示的是市民的精神风貌,为他们点赞!

  宁海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对这5名驾驶员的让行行为,应予褒奖肯定、免于处罚。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路遇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时,有义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让它们先行。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避让特种车辆要这么做

  1

  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

  2

  同一路段,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3

  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前方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

  4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停下,让行特种车辆。

  5

  高速公路:急救车辆应借用应急车道,社会车辆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6

  城市高架桥:急救车辆应在最右侧车道通行,并选择临近下桥口进入地面交通道路,社会车辆应依次向左侧行驶避让。

  7

  隧道:急救车辆应在中间车道通行,社会车辆应依次向两侧行驶避让。

  8

  设有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的道路:急救车辆应借用公交专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通行,公交车辆应向右侧行驶避让或选择临近公交港湾停靠避让,社会非机动车辆应靠右侧停车避让。

  不避让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的记3分罚200元。

  一次让道

  意味着生死之差

  此时你让的不止是一条路

  更是一条生命

  为主动避让救护车的驾驶员点赞!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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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5辆车一起闯红灯 交警未处罚 真相让人怒赞

稿源: 宁海公安 2020-11-21 14:24:00

  2020年11月18日12点42分,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民警在对各大路口进行例行视频巡查时,发现桃源路与竹口南路灯控路口处有5辆小轿车连续闯了红灯。民警立即调看周边公共视频,发现5辆小轿车的身后跟着一辆正在执行抢救任务的救护车,他们为救护车让开了生命的通道!

  据了解,救护车驶来时路口正好是红灯,前方5辆小轿车正在排队等待绿灯放行。听到救护车急促的鸣笛声后,前方5位驾驶员纷纷主动让行,为救护车打开了生命通道,公共视频真实地纪录下了这感人的一幕。这5辆小轿车车牌分别是:浙B14HP8、浙BL0S34、浙B85679、浙BD82183、浙BZ31Q5。

  这一让,让出的是生命通道,体现的是驾驶员的文明素养,展示的是市民的精神风貌,为他们点赞!

  宁海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对这5名驾驶员的让行行为,应予褒奖肯定、免于处罚。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路遇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时,有义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让它们先行。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避让特种车辆要这么做

  1

  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

  2

  同一路段,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3

  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前方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

  4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停下,让行特种车辆。

  5

  高速公路:急救车辆应借用应急车道,社会车辆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6

  城市高架桥:急救车辆应在最右侧车道通行,并选择临近下桥口进入地面交通道路,社会车辆应依次向左侧行驶避让。

  7

  隧道:急救车辆应在中间车道通行,社会车辆应依次向两侧行驶避让。

  8

  设有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的道路:急救车辆应借用公交专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通行,公交车辆应向右侧行驶避让或选择临近公交港湾停靠避让,社会非机动车辆应靠右侧停车避让。

  不避让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急救车、工程救险车的记3分罚200元。

  一次让道

  意味着生死之差

  此时你让的不止是一条路

  更是一条生命

  为主动避让救护车的驾驶员点赞!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