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寻常的取快递,却成为了四个多月“噩梦”的开始,浙江杭州28岁未婚女子吴女士如今情绪崩溃至抑郁。
12月4日,吴女士回想起这四个多月的经历,仍难以迈过心上的这道坎。她有时情绪会突然失控,想要歇斯底里,医院诊断她已有抑郁症状。她和男友也被公司劝退,吴女士感觉自己已经“社会性死亡”。
7月7日,吴女士在小区取快递,没想到被人偷拍,视频还被配以捏造的微信聊天对话截图,发至微信群内,吴女士被捏造成“出轨快递小哥”的“荡妇”。
如今,捏造截图的两名男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9天后释放。但吴女士表示,涉事的男子并未进行诚恳地公开道歉,至今也未进行赔偿。
近日,她已委托律师向余杭法院提起诽谤罪的刑事自诉。吴女士称,赔偿可以一分不要,但要追究对方刑责。
吴女士已出现抑郁症状。来源:受访者微博
捏造的微信聊天截图。来源:受访者微博
据了解,偷拍事件发生在7月7日,吴女士到小区楼下取快递,却被隔壁便利店主郎某偷拍成视频。随后,郎某(男,27岁)与朋友何某(男,24岁)分饰“快递小哥”与“女业主”身份,捏造了暧昧微信聊天内容,并将偷拍的视频与聊天内容截图发至微信群。“少妇出轨快递小哥”这一谣言随后传开。
郎某称,视频与截图发布后,他在群内承认该信息是“开玩笑”,但不知情的陶某将该视频与截图整合后,传到了另一个微信群,随后广泛传播。据警方通报,郎某与何某捏造这这些截图的动机,是为了“博眼球”。
流传的出轨故事中,吴女士被诽谤成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是两次主动勾引快递小哥偷情的“风骚少妇”。引人遐想的“香艳剧情”瞬间发酵,从吴女士小区业主,到其领导、同事、朋友都在议论,甚至还有国外网友发来信息骂她。
8月7日凌晨,接到朋友传来的截图后,吴女士整个人懵了,通宵未眠,她实在想不出谁会如此害她。随后,吴女士迅速报警,并通过微博公开事件动态。
8月13日,余杭警方发布通报,两位嫌疑人郎某和何某因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9日。
8月13日,余杭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图片来源:微博
两位嫌疑人已经受到行政处罚,但诽谤和谣言的余威仍旧困扰着吴女士。警方通报发布两天后,她被自己所在的公司劝退离职,而后来她本人也出现了抑郁症状。
吴女士情绪已几近崩溃。来源:受访者微博截图
12月4日上午,记者致电吴女士,进一步了解该事件的细节。
对话吴女士
记者:您现在是怎样的状态?
吴女士:今年看过几个新闻,了解到一个新的词汇,叫做“社会性死亡”,我觉得我现在就是这样一个状态。
之前我发现自己的情绪有问题,然后去医院做检查,最后确诊为“抑郁状态”。最严重的时候,我没有办法去控制自己的情绪,甚至想要去歇斯底里,或者说没办法控制自己哭,情绪会突然改变,但就是没办法控制。
记者:警方通报后事件已经澄清了,为何公司还会劝退?
吴女士:对于我的上家公司,其实我不想说太多,我的主要工作是代表公司去对外的。第一,当时发生了这件事,我需要时间去解决去面对,我没有办法第一时间回到公司复职,这样会影响工作。第二,你一旦成为舆论风口浪尖上那个人的时候,我想作为任何一个公司,它都是不敢去用你的,因为这两个原因我被公司劝退了。但设身处地去想,对于公司的做法我可以理解。
记者:您男朋友也失去了工作?
吴女士:他的工作基本上常年出差,发生了这件事,他不可能丢下我一个去面对,他需要陪我一起去面对,这样的话就影响到了他的工作。
记者:涉事对方三人是否道歉?
吴女士:郎某被拘留之前,通过微信跟我男朋友说过对不起,但我觉得这算不上什么对不起,至少要跟我本人面对面道歉。
何某我们找了很久,发微博找他也没有露面。这个事件过去很久,大概九月中旬,何某联系到我们约我们见面。当时他在附近跟我们见面了,也跟我说了对不起,当时我心想,“终于等来一句对不起了。”但后来我才感觉到,这句所谓的对不起是用来跟我砍价的。我觉得这句对不起没有什么含金量,没有真诚可言。
记者:陶某在微博上向您道过歉?
吴女士:怎么说呢,如果说编造的舆论是一把刀的话,陶某是真正把刀捅向我的人,如果不是他的所作所为,这个事情不会发酵大这么大的范围。他(在微博道歉)说的那段话,我觉得你们也可以去看,每一句话不是在道歉,而是在为自己推脱责任。
陶某在微博中放出的在微信群中的道歉截图。
陶某微博道歉截图
记者:您曾期望对方拍视频公开道歉?并且允许戴墨镜和口罩
吴女士:对,当时我跟他们谈的和解条件,一是赔偿我直接的经济损失,二是到网络拍视频道歉,这是我第一时间跟他们提出来的。他们也需要做人,我可以理解,因为我已经遭到了网络暴力,我主动跟他们说你们可以戴口罩和墨镜。但他们一再要求打码,他们要做人,他们怕丢人,这让我非常气愤。你当时拍我的视频,你有想过给我打码吗?你有想过我还要做人吗?
目前,他们没有录视频公开道歉,也没有进行经济赔偿。
记者:准备和解时您提出的赔偿数额大概多少?
吴女士:平均下来是一个人58000多元(郎某、何某、陶某各承担58000多)。我提出来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这些赔偿我都不要,但给我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他们三个要平摊。
吴女士微博要求对方视频道歉。来源:受访者微博
12月4日下午,根据吴女士提供的联系电话,记者致电当事人之一郎先生。郎先生称行政拘留出来后就已经向吴女士道歉,同时其认为三人一人58000多元的赔偿金额过高,吴女士应当提供银行流水而不是按照公司的证明来计算误工费,同时郎先生称不应将吴女士男友的误工费计算在内。
“之前错在我们,该怎么样就怎样,该拘留就拘留,该赔偿就赔偿,我们出来以后也进行了道歉,主要是赔偿金额谈不到一起。”
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在微博上道歉的陶先生,其称确实是因为自己一时疏忽,转发了这条谣言,导致吴女士名誉受到了损失,但因此产生的工作离职等经济损失,不应当由自己承担。“我觉得不是特别合理,所以我那段时间在考虑,也没有去做回复。”
吴女士代理律师微博称已将材料提交至法院。来源:微博
目前,吴女士一方已将材料提交至余杭法院。吴女士告诉记者:“说实话,赔偿我可以一分不要,我自己的损失我认栽了,因为他们(谣言)的传播量远远超过了法定限制的数值,我就希望法院能够尽快立案,让他们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就觉得这道坎我就终于可以跨过去了。”
据了解,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诽谤罪的犯罪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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