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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春节期间宁波这些地方禁放烟花爆竹 违反的后果是……
2021-02-03 19:06: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中国宁波网记者 张凯凯 通讯员 沈绉

  岁末将至,声声喧闹爆竹声即将重回市民的生活。然而近日,有网友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平台上反映,有按捺不住内心“激动”的市民提前“手痒痒”,开始燃放烟花爆竹,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影响。

  今年1月22日,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宁波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春节期间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今年限制经营、燃放区域允许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天数为6天(农历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初五)。

  今天,记者再次就《通告》相关内容,为大家梳理我市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指南!

  问题一:还没有到春节,可以提前燃放烟花爆竹吗?

  视时间、区域而定。

  根据新修订的《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地区除特殊情况外,在上述区域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则违反了相关规定。

  虚线范围内为即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在春节、重大庆典活动或者重大公共活动期间,烟花爆竹的经营燃放将有所放开。根据《规定》,“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举行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市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因此,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早于2月11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或晚于2月16日(正月初五)燃放烟花爆竹,则违反了相关规定!在其他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则需参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

  问题二:春节期间,哪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宁波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春节期间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

  具体范围: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夫线、北至慈城镇环湖路。

  2、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跑道两端各2公里,两侧各1公里的区域。

  具体范围:海曙区古林镇的俞家村、施家村、鹅颈村、葑水港村;海曙区石碶街道的栎社村、汪家村、后仓村、黄隘村。

  3、宁波市轻纺城市场周边相关区域。

  具体范围:东至梁家路以东三江超市、竹木市场、梁家村、建设银行区域;南至34省道轻纺城段以北;西至塘西中路南段、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剑鸣医院)以东、塘西中路轻纺城段(至商贸路口);北至商贸路沿街两侧、东方苑小区区域。

  图中虚线框内区域及其他重要建筑或设施50米范围内区域为禁止区域。

  4、重要建筑或设施50米范围内区域。

  重要建筑或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域;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品交易市场。

  问题三:违反相关规定将有何处罚?

  根据新修订的《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销售禁止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并可对批发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庆典、殡仪服务提供者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导致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并可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单位和个人违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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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春节期间宁波这些地方禁放烟花爆竹 违反的后果是……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1-02-03 19:06:00

  中国宁波网记者 张凯凯 通讯员 沈绉

  岁末将至,声声喧闹爆竹声即将重回市民的生活。然而近日,有网友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平台上反映,有按捺不住内心“激动”的市民提前“手痒痒”,开始燃放烟花爆竹,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影响。

  今年1月22日,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宁波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春节期间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今年限制经营、燃放区域允许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天数为6天(农历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初五)。

  今天,记者再次就《通告》相关内容,为大家梳理我市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指南!

  问题一:还没有到春节,可以提前燃放烟花爆竹吗?

  视时间、区域而定。

  根据新修订的《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地区除特殊情况外,在上述区域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则违反了相关规定。

  虚线范围内为即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在春节、重大庆典活动或者重大公共活动期间,烟花爆竹的经营燃放将有所放开。根据《规定》,“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举行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市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因此,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早于2月11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或晚于2月16日(正月初五)燃放烟花爆竹,则违反了相关规定!在其他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则需参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

  问题二:春节期间,哪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宁波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春节期间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

  具体范围: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夫线、北至慈城镇环湖路。

  2、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跑道两端各2公里,两侧各1公里的区域。

  具体范围:海曙区古林镇的俞家村、施家村、鹅颈村、葑水港村;海曙区石碶街道的栎社村、汪家村、后仓村、黄隘村。

  3、宁波市轻纺城市场周边相关区域。

  具体范围:东至梁家路以东三江超市、竹木市场、梁家村、建设银行区域;南至34省道轻纺城段以北;西至塘西中路南段、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剑鸣医院)以东、塘西中路轻纺城段(至商贸路口);北至商贸路沿街两侧、东方苑小区区域。

  图中虚线框内区域及其他重要建筑或设施50米范围内区域为禁止区域。

  4、重要建筑或设施50米范围内区域。

  重要建筑或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域;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品交易市场。

  问题三:违反相关规定将有何处罚?

  根据新修订的《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销售禁止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并可对批发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庆典、殡仪服务提供者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导致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并可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单位和个人违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