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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上新娘名字竟被写错!宁波首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案宣判
2021-04-15 20:28: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婚礼现场

  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邵珊珊 文/图

  拥有一场童话般的婚礼是每一对新人的梦想,可是宁波的一对新人却遭遇了一场混乱糟心的婚礼,新娘名字被写错,吊顶降低舞台效果差。昨日,鄞州法院通报了该起案件,婚庆公司不仅被判决返还场地布置费,还要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据悉,这也是我市首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案

  女孩小郝和男孩小沃相恋多年。几个月前,经过筛选,他们和鄞州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婚礼策划服务协议》,约定由这家公司为婚礼提供场地布置及人员服务,场地布置费2.6万元,人员服务费1万余元。

  今年2月底,婚礼如约进行。可是,当两位新人满怀憧憬步入酒店时,却看到迎宾区所有照片海报中新娘的名字都是错的,以至于不少亲友们纷纷迷失在了偌大的酒店里。更让小两口生气的是,到婚礼现场后,发现由于吊顶高度过低,导致根本无法呈现想要的舞台效果,新郎在舞台上每走一步都会撞到吊顶上的流苏灯带。除此之外,还存在舞台背景线帘未安装、路引鲜花摆放和约定有出入等问题。

  婚礼结束后,因和婚庆公司协商无果,小两口将婚庆公司起诉至鄞州法院。

婚庆公司制作的效果图

  鄞州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前,共同到酒店查看了举办婚礼的场地。婚礼前一晚18时左右,酒店经理即通知婚庆公司可以进场布置,但婚庆公司于当晚23时才到场开始搭建。搭建过程中,其发现吊顶高度不够,在未通知原告的情况下,将T台交接区部分由30公分降低为5公分,导致T台整体长度及部分高度发生变化。另外,迎宾区域摆放的照片中新娘的名字均打印错误。

  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全面履行,故原告要求降低价款并返还部分费用符合法律规定,酌情确定被告返还场地布置费1.3万元。关于原告主张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法院认为,婚礼对于新人来说是一种精神利益的体现,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祝福,这种场景不可复制,不可再现,其承载的人格和精神利益要远大于其本身的成本价值,被告将新娘名字写错等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故对原告的该项主张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场地布置费1.3万元,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民法典》颁行前,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上只适用于侵权行为领域。而《民法典》出台后,明确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解释,由于婚礼过程具有唯一性、专属性、纪念性等特殊性质,对新人来说是一种精神利益的体现,被告的“失误”使原告精神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原告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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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上新娘名字竟被写错!宁波首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案宣判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1-04-15 20:28:00

婚礼现场

  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邵珊珊 文/图

  拥有一场童话般的婚礼是每一对新人的梦想,可是宁波的一对新人却遭遇了一场混乱糟心的婚礼,新娘名字被写错,吊顶降低舞台效果差。昨日,鄞州法院通报了该起案件,婚庆公司不仅被判决返还场地布置费,还要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据悉,这也是我市首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案

  女孩小郝和男孩小沃相恋多年。几个月前,经过筛选,他们和鄞州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婚礼策划服务协议》,约定由这家公司为婚礼提供场地布置及人员服务,场地布置费2.6万元,人员服务费1万余元。

  今年2月底,婚礼如约进行。可是,当两位新人满怀憧憬步入酒店时,却看到迎宾区所有照片海报中新娘的名字都是错的,以至于不少亲友们纷纷迷失在了偌大的酒店里。更让小两口生气的是,到婚礼现场后,发现由于吊顶高度过低,导致根本无法呈现想要的舞台效果,新郎在舞台上每走一步都会撞到吊顶上的流苏灯带。除此之外,还存在舞台背景线帘未安装、路引鲜花摆放和约定有出入等问题。

  婚礼结束后,因和婚庆公司协商无果,小两口将婚庆公司起诉至鄞州法院。

婚庆公司制作的效果图

  鄞州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前,共同到酒店查看了举办婚礼的场地。婚礼前一晚18时左右,酒店经理即通知婚庆公司可以进场布置,但婚庆公司于当晚23时才到场开始搭建。搭建过程中,其发现吊顶高度不够,在未通知原告的情况下,将T台交接区部分由30公分降低为5公分,导致T台整体长度及部分高度发生变化。另外,迎宾区域摆放的照片中新娘的名字均打印错误。

  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全面履行,故原告要求降低价款并返还部分费用符合法律规定,酌情确定被告返还场地布置费1.3万元。关于原告主张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法院认为,婚礼对于新人来说是一种精神利益的体现,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祝福,这种场景不可复制,不可再现,其承载的人格和精神利益要远大于其本身的成本价值,被告将新娘名字写错等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故对原告的该项主张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场地布置费1.3万元,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民法典》颁行前,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上只适用于侵权行为领域。而《民法典》出台后,明确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解释,由于婚礼过程具有唯一性、专属性、纪念性等特殊性质,对新人来说是一种精神利益的体现,被告的“失误”使原告精神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原告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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