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象山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出通知称:根据《象山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和会商结果,县防指决定自2021年5月28日8时起解除城乡供水抗旱应急响应。
截至2021年5月28日8时,象山县蓄水设施蓄水量超过可蓄水量的55%,其中五座饮用水中型水库蓄水量为2610万方,占控制蓄水的50%。
县防指介绍,鉴于象山水资源相对紧缺,各地各部门仍需常抓不懈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据了解,2020年10月15日,象山启动城乡供水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多措并举开展抗旱工作。2020年11月24日起,象山城乡供水抗旱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县水务集团实施计划性限时供水,缓解城乡供水压力。2021年2月26日起,象山城乡供水抗旱应急响应由Ⅲ级提升为Ⅱ级,进一步抓好抗旱保供水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