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政务服务网消息,7月6日,宁波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因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相关工作被行政处罚,罚款一千元。执法部门为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招宝山派出所。主要违法事实为,2021年1月26日,招宝山派出所对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大成路*号宁波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下发《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业反恐怖工作告知书》,告知负责人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2021年7月6日9时40分,岑**在工作中发现:宁波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工作人员粟**在2021年6月7日上午8时30分至8时40分收揽包裹时未对包裹进行开封验视。宁波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已构成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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