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段塘中队接到南都绿洲小区物业公司的举报,称有居民私自砍伐小区树木,一棵高大的白玉兰树几乎被砍掉了一整圈树皮。
视频制作 记者 边城雨
7月8日一早,段塘中队联合绿化相关科室一同前往南都绿洲小区内查看情况。
砍树的是位老太太,她表示:“这棵树挡了我家阳光,还长了很多小虫子。”据了解,这棵白玉兰树树龄较大、枝叶茂密,不仅遮挡了部分住户的阳光,还存在病虫害问题,老太太向物业反映无果后,一气之下拿了工具自行砍伐。
执法人员告诉老太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中的树木,确需砍伐的,必须经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当补植树木。”执法人员向其发送责令改正通知书,若其再有类似的毁绿行为,或该树木最终未能救活,中队都将依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涉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为由对其进行处罚。
被砍的树木
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物业公司购买了养护液对树木的伤口进行紧急处理,并围裹保鲜膜进行保护,尽最大努力抢救该树。
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
“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存在以下四类情形:树木影响城市建设和管理;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对人身、交通、管线设施等安全构成威胁;影响其他树木生长抚育,如无法通过修剪方式消除影响、威胁,确需迁移的,应当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审批。”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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