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鄞州区教育局发布《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为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双减”政策,鄞州区教育局等十部门联合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前期在征求意见中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也收到了不少宝贵的意见建议,感谢各位家长对鄞州教育的关心支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学校、社会、家庭的紧密配合,现就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告知如下:
1、在前期筹备阶段,各中小学精心拟定了课后服务方案,自开学第二周起,鄞州区各中小学将全面实施课后服务。家长、学生可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先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相关费用情况,我们将待市里指导意见明确后,再行告知与收取。
3、各学校将在正常教学日期间,按照文件政策开展托管服务,对于个别有延时托管需求的,学校也将积极解决。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及开设晚自习的初中学校,我们都将结合实际确定好托管服务时段。
4、我们的小学托管服务采取“基本服务+四点钟学校”的模式。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四点钟学校会根据学生兴趣与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希望孩子们在课后服务中不仅收获知识,更获得素养的全面提升。
5、考虑学生身心特点,初一年级暂不组织晚自习,待条件成熟再逐步推行。初二和初三年级在教学日周一至周四晚上提供晚自习服务,我们希望在周五晚上,您和孩子能一起阅读、运动、多些陪伴,让孩子做好身心的调整,更好地迎接下一周的到来。
6、家长根据实际情况如需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请务必选择正规有证有照机构,谨慎付(续)费,缴费时不要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的培训费用。同时,必须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并请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收费凭证,作为今后维权的依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退费纠纷。温馨提醒:学龄前儿童不得参加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实践中也会不断碰到新问题,希望广大家长理解支持,共同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也请广大家长监督,并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帮助我们共同改进。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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