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2022年1月29日,接相关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通报:由高碑店市某水果店售往内蒙古自治区某地的一批香蕉检出内、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部分同批次香蕉已于1月25日销往呼和浩特市,最终通过呼和浩特12家门店零售,目前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发布寻物、寻人公告:
一、凡1月26日在呼和浩特羽神生鲜超市(气象局店)、呼和浩特羽神生鲜超市(金桥店)、呼和浩特羽神生鲜便民市场(东影南路69号嬉水广场负一层)、赛罕区3家每日优选生活超市(巨海城一区院内、巨海城五区院内、巨海城七区南门)、品嘉汇尚超市(巨海城四区院内)、新城区3家每日优选生活超市(巨华世纪城聚泽园小区东门、东二环爱民街一家村小区门口、巨华亲亲尚城小区院内)、呼和浩特羽神生鲜超市(回民区温州步行街北口店);1月26-27日在呼和浩特羽神生鲜便民市场(回民区新民街世纪御园)购买香蕉的人员,请立即停止食用,避免接触,并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严格按照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上述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第一次核酸采样,间隔24小时后进行第二次核酸采样,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暂时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同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请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
编辑: 蔡嘉妮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