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张贴的停车收费标准
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姚法 文/图
假期房车出游本是件高兴事,然而上海的万先生却因为100元的停车服务费闹了个不愉快。这笔服务费停车场该不该收?该怎么收?今天,余姚法院法官给出了解释。
日前,上海的万先生趁着假期,开着房车带一家老小到余姚某景区游玩。游玩结束后,万先生将房车停在了景区停车场,准备就地过夜。当天晚上,万先生借用了停车场内的部分桌椅用于家人就餐。其间,万先生突然发现自己的房车快没电了,在遍寻停车场后发现既没有充电桩,也没有找到停车场工作人员。随后,万先生自行通过停车场公共厕所内的充电设施为房车进行了充电。
第二天上午,万先生在准备驶离停车场时,景区停车场的员工要求万先生支付费用100元。面对“涨价”的费用,万先生十分不解。
工作人员表示,万先生一家在过夜时,擅自使用了停车场内的部分设施,且万先生还私自通过停车场内厕所给房车充电,这100元包含了停车费、电费、设施使用费等服务费用。
万先生则表示,停车场公示牌显示,大型车收费标准为20元/辆,自己理解因为房车的特殊性,停车费会有所提升,但停车场应该给出一个合理的收费依据。
双方为此产生争执,万先生因着急返程无奈支付了100元并索要了5张面值20元的停车费发票,之后拨打了余姚市旅游投诉热线,投诉停车场乱收费问题。随后,景区通过余姚市文广旅体局向旅游“共享法庭”咨询。
法官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后表示,经营者在提供有偿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禁止随意加收费用。同时,就越来越多的房车出行现象,建议完善景区房车接待和服务能力,做到明码标价。
在收到法律意见后,景区向万先生返还了不合理收费。万先生在收到投诉反馈后,也为余姚旅游纠纷高效处理机制予以点赞。
如今,房车出游日益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虽然这起纠纷已经顺利化解,但如何才能在日后避免此类纠纷呢?
法官建议,相关部门及相关景区属地乡镇街道,尽快研讨并完善对房车停车及服务制定标准和收费依据,完善停车场内与房车配套的充电桩、补水站等服务设备,并有计划地对景区管理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助力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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