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支付方式的多样化和便捷化,现在很多孩子用父母的手机支付花起钱来也是大手大脚。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追回损失,最近的几个案例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和教训。
一口气购买10多个付费电视频道
张女士是安徽人,她向甬上“手拉手3·15维权平台”投诉,近日,她发现自己10岁的孩子用她的手机一口气订阅了10多个付费的电视频道。
“本来我还不知道,到了月底看到账单信息,发现多了一大笔的支出,我仔细搜了一下,才知道有一天孩子用我的手机一口气订阅了好多个收费频道。”张女士说,她孩子是通过宁波的一个互联网公司订阅这些频道的。在发现问题之后,她马上和该公司进行了沟通,在经过一番周折之后,终于把这些付费频道终止了。但是还是支付了开通这一个月的费用,相当于花钱买了教训。
张女士说,孩子是在她平时在使用手机支付时记住了支付密码。说起这个事情,张女士也表示,她平时确实不太在意,觉得孩子还小,不会刻意回避。“现在想起来,还是有点后怕。”
孩子用手机买了8000元的游戏装备
家住南京的李女士近日投诉,她14岁的孩子用手机购买了两个游戏账号,花了2400元,而提供游戏账号的公司地址就在宁波民安路上。记者根据其提供的地址来到现场,发现这里是一个花店,楼上是一个美容机构。两个店老板都表示自己门店根本不提供网络游戏的相关服务。“我自己都不打网游的,根本不会有什么游戏账号。”花店老板说。
后来经过了解,有可能是商家利用虚拟地址注册,或者更换了注册地址。经过多方的协调沟通,李女士终于要回了这笔钱。
“去年,孩子就利用我的身份证号码和支付密码,用手机支付购买了8000元的游戏装备,当时这个公司也是在外地,我费了很大力气,和他们沟通,最后通过当地的消保委才拿回了这笔钱,看来要好好对孩子进行教育了!不能再这样让他随便乱花钱了!”说起这段经历,李女士心疼又生气。
家长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据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各种游戏和付费影视项目繁多,不少未成年人很容易产生冲动消费,加上手机支付的便捷性,花钱更容易。很多消费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的虚拟商品和服务,消费发生地又在异地,维权更加困难。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的韩志清律师认为,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未成年人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行为,或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否则应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追认的,可以撤销,涉及金钱的可以要求退还。目前实际操作中,由于监护人存在一定的监管责任,如消费或已支付款涉及对方成本等,会适当让未成年人家长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同时,韩志清律师也提醒广大家长,平时要注意保护好支付密码。最好采用指纹、人脸识别等不容易被盗用的方式作为支付密码。一旦发生未成年人的消费纠纷,要及时提供相关的证据,表明确实是由未成人自己操作,并且未经过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这样维权的成功机会就很大。
宁波晚报记者毛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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