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今天,余姚市纪委发布通报称,日前,经宁波市监委指定管辖,余姚市监委对宁波聚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张俊明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张俊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由余姚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俊明简历:
张俊明,男,汉族,1981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21年4月至今,任宁波聚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下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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