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按照支持政策,宁波市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缓缴2022年12月31日前的住房公积金。
那么,申请缓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样的?需提供哪些资料?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说:
第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供相关决议,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直接申请。
第二,缴存单位需与职工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一致后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缓缴业务。
个体工商户提供盖章的《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填写《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办理缓缴业务。
在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后,要及时进行补缴。
还有,阶段性支持政策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那么,如何申请?很简单——带好身份证,直接到公积金线下网点办理窗口办即可。
目前,市本级公积金服务网点共有21个,随便到哪个点都可以办:
宁波市本级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林丹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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