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上海外国语大学通告一学生被投异物,涉事学生已被公安机关带走,引发网络关注。6月13日傍晚,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涉事学生尹某某所投异物为牛磺酸泡腾片。从各电商平台售卖商家宣传功效来看,牛磺酸泡腾片是一种催情药物。
根据警方通报,经初步调查,6月12日中午12时许,该校尹某某(男,21岁)在学校图书馆内趁该女生离开座位之际,向其咖啡杯投放异物。该女生喝了一口后,察觉咖啡异样,将剩余咖啡倒掉,并向学校保卫部报告。警方随后找到尹某某,其承认在女生咖啡杯中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腾片,该泡腾片系网上购买。目前,分局已将相关物证送市局专业技术部门检验,相关调查工作在进一步开展中。
情况通报
牛磺酸泡腾片容易买吗?是否有广告宣传的效果?投放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针对网友热议问题,天目新闻记者展开采访调查。
部分网购平台已下架牛磺酸泡腾片
网络搜索“牛磺酸泡腾片”,记者发现不少电商平台有售,商家介绍这款牛磺酸泡腾片专为女性设计,可撕掉冷淡标签。某电商平台、微商平台,都有一些露骨的宣传文字。
某电商平台出售网传同款牛磺酸泡腾片
记者注意到,该类商品价格在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被某大型电商平台归属在“营养保健——保健功能饮料”这一栏。
13日下午,记者以买家身份向销售某牛磺酸泡腾片旗舰店咨询效果,该店员回应,“这个不是药品,(效果)看个人体质吸收”。店员还建议记者买一两盒,当记者进一步咨询每天如何服用时,这名店员回应,“不好意思,刚刚通知不能卖了。”随后,记者发现该电商平台已经将牛磺酸泡腾片以及类似产品下架,另有多家电商平台也都将此类产品同步下架。
牛磺酸是很多功能性饮料的添加剂
天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某出售牛磺酸泡腾片的网上商城介绍,“放在水里或是饮料、咖啡、酒水等中都可以,能迅速溶解,不会影响饮料本身的颜色。”“口感偏柠檬酸口味,闻起来有一点微甜,一般都不会察觉出来,是一种药食同源的固体饮料。”
天目新闻记者从浙江省立同德医院药剂专家处了解到,牛磺酸是中药牛黄成份之一,它作为一种内源性氨基酸是中枢抑制性递质,能调节神经组织兴奋性,亦能调节体温,故有解热、镇静、镇痛、抗炎、抗风湿、抗惊厥等作用。此外,可提高机体非特异性免疫功能。所以临床上基本是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很多儿童发烧的初期可以使用牛磺酸进行退热。“另外牛磺酸也是很多功能性饮料的添加剂,像红牛、东鹏特饮之类的都有添加,所以在生活中很常见。”该专家介绍,哪怕牛磺酸有隐藏的“催情药物”作用,那也要很大剂量才能实现,远远不是半片牛磺酸泡腾片能够起效的,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不可取的,“我查了常见的牛磺酸片剂、颗粒剂、泡腾片的剂量,基本在0.4g-0.8g之间,都是常规剂量,如果半颗就能起到商家宣传效果,小孩子或者日常饮品都不能服用了。
故意投放这类物品,是否涉嫌强奸?
“不管他买的药是否具有催情效果,他都已经有了这个主观意图。”一名自称当事人的女孩在微信上这样回应。
投放这类物品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记者就此事采访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律师和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曹劭运律师。
张荆认为,此事焦点并不在于所投牛磺酸泡腾片到底是食物还是药物的一个争辩,而是尹某某在购买东西时,他主观上认为这个东西是什么?如果说他主观上理解是一款催情药物,那么就把它当作催情药物的效力去投放,那么尹某某应该承担投放催情药物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张荆说,如果尹某某看到这类广告后购买可以理解为是犯罪预备,购买后投入到女生的咖啡中,是一个开始实施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下,尹某某在主观上就具有了强奸女生的一个犯罪动机,客观上他又投了所谓的催情药物,可能构成强奸罪,只不过是既遂和未遂的差别。
曹劭运分析,若投放牛磺酸泡腾片,目的为趁机和受害女生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本案中,若成立强奸罪(未遂),其量刑可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量刑档位中从轻处罚,也可能下降一个量刑档次,在三年以下的量刑区间量刑。“无论加害者出于何种目的,是否造成实际损害,在图书馆这种公共场所投放异物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希望后续办案机关能够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曹劭运说,我们关注事件的初衷是为了推进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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