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乃亮李小璐工作室持股公司被罚#刚刚冲上热搜第一。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杭州万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杭州市税务局罚款17万余元,处罚事由显示,该单位通过支付宝以及法定代表人黄某个人支付宝和银行卡,合计取得账外收入489万余元,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另有部分收入未足额申报增值税;账外发放工资64万余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通过非真实业务列支报销费用共27万余元。
股权穿透图显示,贾乃亮和李小璐个人工作室分别持有该公司4%股份。
杭州市税务局处罚具体事由:
1、收取账外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2017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该单位通过法定代表人黄某的个人支付宝取得收入2297443.20元(含税),通过黄某的个人银行卡取得收入2226340.65元(含税),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通过该单位的支付宝共取得收入1453805.02元(含税),其中已确认收入1078957.73元(含税),另有374847.29元(含税)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以上合计取得账外收入4898631.14元(含税)。另有部分收入未足额申报增值税,其中2018年第三季度确认收入74123.52元,增值税当季申报收入23446.60元;2021年第一季度确认收入94663.83元,增值税当季申报收入35114.10元。
2、账外发放工资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该单位账外发放员工工资共641902.34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非真实业务列支报销费用: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该单位通过非真实业务列支报销费用共275101.67元。
6月16日19点左右,针对#贾乃亮合伙公司偷逃税被罚# 一事,偷逃税被罚公司@万核网络 在微博发布声明称:向公众和贾乃亮致歉,对于税务处罚我司表示深刻反省并已及时缴纳款项,还表示贾乃亮从未参与过公司运营,与贾乃亮无任何关系。小时记者注意到,这是该公司微博账号注册后发布的第一条微博。
贾乃亮后续转发了该微博。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