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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一男子喝酒后骑电动车发生事故 不仅受伤还面临处罚
2022-06-20 07:17: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王晓峰通讯员黄盛剑

  醉驾入刑,已经有11年了。如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但有些人误认为这里说的“车”仅指机动车,并不包括电动自行车。事实上,醉酒骑车也属于违法,其背后的安全风险不容小觑,违法隐性成本并不低。

  醉酒骑车引发事故

  一男子负全责

  日前,余姚交警通报了一起酒后骑车引发事故的典型案例。

  一天晚上8点半,在余姚市陆埠镇温泉路,杨先生驾车途经此处,远远看到一名骑车男子有点不太对劲——电动自行车骑得歪歪扭扭,随时有倒地的危险。因而,隔着50米远,杨先生就鸣笛示意,提醒对方谨慎骑行。

  但事故还是发生了:骑车人听到喇叭声后,往右边靠了一点。可等轿车从他身边缓慢经过后,这辆电动自行车突然“失控”……轿车后方被追尾了,骑车人躺在地上爬不起来。

  “我立马下车查看,只见他满脸通红,好像是喝醉了。我们马上打报警电话,并用手机拍摄现场视频。”杨先生说,看到骑车人头上流血且站立不稳,自己和其他热心市民一起将对方扶到路边休息。

  交警赶到现场,对骑车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42 mg/100ml,涉嫌“酒驾”。一听自己“酒驾”,醉酒男子急了,一再强调自己没开车,只是骑车。他还告诉交警,自己姓彭,来自湖南。当晚,他骑车外出与朋友聚餐,席间大家喝了三瓶白酒。后来,醉意熏熏的他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路上发生了事故。

  “我们给他做了法律方面的科普,醉酒骑车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当然它与机动车的那个‘酒驾’有所区别。”余姚交警相关负责人说,这名骑车人体内的酒精含量,血液检测结果为276mg/100ml,且他骑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这起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骑车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需要赔偿对方车损1000余元,并承担自己医药费、车损等费用。

  喝酒后莫骑行

  违法隐性成本不低

  喝酒后莫骑行,因为违法隐性成本其实不低。这么说,自然是有原因的。

  首先是安全方面的成本。余姚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他们共查处电动自行车涉酒行为近250起,其中“醉驾”47起。特别需要重视的是,因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的不在少数,死亡事故就有3起。

  其次,法律方面的处罚及背后蕴藏的风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的规定,不得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如果违反了,要被罚款50元。这一处罚很轻。但要注意了,如果驾驶的不是真正的非机动车呢?事实上,如今很多人不清楚自己家的“小电驴”到底是否符合国标。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醉酒骑行被查,一旦车辆鉴定为“机动车”,那麻烦就大了。

  这并非危言耸听。4月5日就有这样一起事故,骑车人不仅“四个月白干”,而且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事情经过很简单,在余姚市低塘街道,邓某喝了三四两白酒后骑车闯红灯发生事故。因多处肋骨骨折,住院治疗9天后,邓某来到余姚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进一步处理。

  经鉴定,邓某所骑的“电动自行车”实为轻便二轮摩托车,属机动车。且邓某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不仅要赔偿出租车司机车损4000余元,还要承担自己住院费1万余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总计损失2万余元。

  律师建议

  增加“醉酒骑车”违法成本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酒驾”,在处罚上有何不同?

  交警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罚款50元。而喝酒后骑行,但达不到醉酒标准的,因为法律方面没有明确规定,目前这样的行为只能以劝说、教育为主。

  与之相比,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就严多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法律上来讲,针对非机动车酒驾、醉驾的具体法律条款比较欠缺,地方性法规也有待完善。这就导致交警部门对这方面的处罚力不从心,震慑力不足。”浙江省千麦律师事务所律师康祖耀建议,相关部门要充分重视这一问题,加强立法工作,增加“醉酒骑车”的违法成本,堵上这一漏洞。

  康祖耀律师说,从上述彭某醉酒骑行事故这一案例来看,他缺乏这方面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后果意识,认为只要不出事故就无所谓。但等到真的出了事故,后果就体现出来了。因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这方面的普法及安全教育力度,增强骑车者的安全出行意识。

  “小酌怡情,大酌伤身”!这份来自交警部门的提醒请收好: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铁律同样适用于广大骑车者。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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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一男子喝酒后骑电动车发生事故 不仅受伤还面临处罚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2-06-20 07:17:00

  记者王晓峰通讯员黄盛剑

  醉驾入刑,已经有11年了。如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但有些人误认为这里说的“车”仅指机动车,并不包括电动自行车。事实上,醉酒骑车也属于违法,其背后的安全风险不容小觑,违法隐性成本并不低。

  醉酒骑车引发事故

  一男子负全责

  日前,余姚交警通报了一起酒后骑车引发事故的典型案例。

  一天晚上8点半,在余姚市陆埠镇温泉路,杨先生驾车途经此处,远远看到一名骑车男子有点不太对劲——电动自行车骑得歪歪扭扭,随时有倒地的危险。因而,隔着50米远,杨先生就鸣笛示意,提醒对方谨慎骑行。

  但事故还是发生了:骑车人听到喇叭声后,往右边靠了一点。可等轿车从他身边缓慢经过后,这辆电动自行车突然“失控”……轿车后方被追尾了,骑车人躺在地上爬不起来。

  “我立马下车查看,只见他满脸通红,好像是喝醉了。我们马上打报警电话,并用手机拍摄现场视频。”杨先生说,看到骑车人头上流血且站立不稳,自己和其他热心市民一起将对方扶到路边休息。

  交警赶到现场,对骑车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42 mg/100ml,涉嫌“酒驾”。一听自己“酒驾”,醉酒男子急了,一再强调自己没开车,只是骑车。他还告诉交警,自己姓彭,来自湖南。当晚,他骑车外出与朋友聚餐,席间大家喝了三瓶白酒。后来,醉意熏熏的他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路上发生了事故。

  “我们给他做了法律方面的科普,醉酒骑车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当然它与机动车的那个‘酒驾’有所区别。”余姚交警相关负责人说,这名骑车人体内的酒精含量,血液检测结果为276mg/100ml,且他骑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这起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骑车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需要赔偿对方车损1000余元,并承担自己医药费、车损等费用。

  喝酒后莫骑行

  违法隐性成本不低

  喝酒后莫骑行,因为违法隐性成本其实不低。这么说,自然是有原因的。

  首先是安全方面的成本。余姚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他们共查处电动自行车涉酒行为近250起,其中“醉驾”47起。特别需要重视的是,因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的不在少数,死亡事故就有3起。

  其次,法律方面的处罚及背后蕴藏的风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的规定,不得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如果违反了,要被罚款50元。这一处罚很轻。但要注意了,如果驾驶的不是真正的非机动车呢?事实上,如今很多人不清楚自己家的“小电驴”到底是否符合国标。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醉酒骑行被查,一旦车辆鉴定为“机动车”,那麻烦就大了。

  这并非危言耸听。4月5日就有这样一起事故,骑车人不仅“四个月白干”,而且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事情经过很简单,在余姚市低塘街道,邓某喝了三四两白酒后骑车闯红灯发生事故。因多处肋骨骨折,住院治疗9天后,邓某来到余姚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进一步处理。

  经鉴定,邓某所骑的“电动自行车”实为轻便二轮摩托车,属机动车。且邓某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不仅要赔偿出租车司机车损4000余元,还要承担自己住院费1万余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总计损失2万余元。

  律师建议

  增加“醉酒骑车”违法成本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酒驾”,在处罚上有何不同?

  交警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罚款50元。而喝酒后骑行,但达不到醉酒标准的,因为法律方面没有明确规定,目前这样的行为只能以劝说、教育为主。

  与之相比,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就严多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法律上来讲,针对非机动车酒驾、醉驾的具体法律条款比较欠缺,地方性法规也有待完善。这就导致交警部门对这方面的处罚力不从心,震慑力不足。”浙江省千麦律师事务所律师康祖耀建议,相关部门要充分重视这一问题,加强立法工作,增加“醉酒骑车”的违法成本,堵上这一漏洞。

  康祖耀律师说,从上述彭某醉酒骑行事故这一案例来看,他缺乏这方面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后果意识,认为只要不出事故就无所谓。但等到真的出了事故,后果就体现出来了。因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这方面的普法及安全教育力度,增强骑车者的安全出行意识。

  “小酌怡情,大酌伤身”!这份来自交警部门的提醒请收好: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铁律同样适用于广大骑车者。

编辑: 杨丹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