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江北区前江街道医疗卫生设施,满足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对公共租赁房配套的需求,宁波江北投创中心控规局部调整(萌恒西侧JB17-03-28、29地块)。
调整范围图
调整范围
东至现状厂房,南至长阳路,西至宏图路绿化带,北至通惠路,调整范围约3.69公顷。涉及JB17-03-28、29地块的调整。
调整内容
用地及指标:
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将原JB17-03-28地块的体育用地(A4)和JB17-03-29部分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A5),用地面积为0.85公顷,容积率为2.0,绿地率为35%,建筑高度为60米;原JB17-03-29剩余地块由商业商务用地(B1+B2)调整为保障性租赁用房用地(Rr),用地面积为2.84公顷,容积率为2.9,绿地率为30%,建筑高度为80米。
配套设施:
JB17-03-28地块内配建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JB17-03-29地块内结建一处2000平方米运动馆,一处公共停车场(停车位199个)。依据专项规划要求,在JB17-03-29地块内附建通信基站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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