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27日,七国集团(G7)的一名高级官员表示,G7计划在今年12月5日前建立针对俄罗斯石油出口的价格上限机制,届时欧盟禁止从海上进口俄罗斯原油的制裁措施将生效。
据路透社7月27日报道,这位不具姓名的官员表示,“我们的目标是和欧盟的步调保持一致。我们希望在欧盟实施制裁措施时,(俄罗斯石油出口的)价格上限机制能同时生效。”今年5月底,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宣布,欧盟27国领导人已就第六轮对俄制裁达成一致意见,从海上进口的俄罗斯原油会在制裁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全部被禁运,这部分原油约占欧盟进口俄原油总量的三分之二。
报道指出,G7希望由买家确定俄罗斯原油的价格,该价格可以高于俄罗斯的开采成本,以激励俄罗斯继续供应原油,但这个价格需要远低于目前市场上的高价。由此,俄罗斯将面临一个艰难的选择,即同意降低石油出口的价格,但继续维持这份收入,或是在今年12月欧盟原油禁运生效后失去这部分收入。这名官员表示,由于欧盟制裁计划禁止与俄罗斯石油贸易有关的所有金融服务,包括保险和船舶融资等,因此若选择后者,俄罗斯将会很难在其他地方销售其原油。
不过,路透社日前刊文指出,俄罗斯央行行长纳比乌林娜表示,俄罗斯不会向那些决定对其石油实行价格上限的国家供应石油。纳比乌林娜表示,G7的提议旨在剥夺俄罗斯能源方面的收入,以限制俄罗斯为在乌克兰的“特别军事行动”提供资金,这种做法同时将刺激全球油价。本月早些时候,G7成员国日本称,将对俄罗斯石油交易价格设限、使其降至目前油价的约一半。对此,俄方回应称,若日方采取相应举措,日本企业将无法参与(俄罗斯)远东萨哈林石油和天然气开发项目“萨哈林2号”。
编辑: 蔡嘉妮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