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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引导慈善组织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 不再审批新申请
2022-08-02 11:24:02 稿源: 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期全国多地民政部门消息透露,民政部已发布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审批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不再同意已有项目延期申请,同时引导慈善组织逐步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

  多地消息显示,民政部门正引导慈善组织接受服装厂尾货或回收企业符合捐赠条件衣物,尽量避免面向居民开展公开募捐。旧衣物回收乱象将由市场监管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据安徽滁州市政府网站7月29日消息,滁州市民政局7月25日答复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民盟滁州市委员会《关于严格管理小区内回收旧衣物柜的建议》称,慈善组织将逐步退出旧衣物零散回收领域。

  滁州市民政局在答复中表示,通过调查了解到,一些商业性旧衣物回收公司直接与小区物业公司达成交易,造成小区只准放置商业性回收箱,而多方阻拦慈善捐赠回收箱进驻。甚至少数旧衣物回收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阻挠慈善旧衣物回收箱放置到社区。义利之争使公益善行举步维艰。因此,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以官方形式告知慈善组织逐步退出零散旧衣物回收市场,小区慈善旧衣物回收箱也将退出。

  下一步,慈善组织将与有慈善情怀的企业和商家合作,开展批量旧衣物或销售衣物尾货回收,旧衣物回收乱象将由市场监管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浙江绍兴诸暨市民政局7月25日答复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汤松尧委员《关于小区旧衣回收箱管理问题的思考问题》称,2022年3月民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审批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不再同意已有项目延期申请,同时引导慈善组织逐步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

  诸暨市慈善总会的旧衣物回收项目将于2022年7月31日到期终止,此后诸暨范围内所有旧衣物回收箱体都属于商业类。自2021年8月以来,诸暨已建成城镇生活类可回收网点 80 个,综合分拣中心 1座。创立诸师傅回收品牌,该品牌实行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全品类回收,包括废旧衣物等,逐步实现规范化回收服务。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民政局6月7日答复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顾玉凤委员《关于加强小区旧衣回收箱管理的建议》称,目前民政部门已不再同意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或者项目延期申请。对已备案的项目,要求设置单位在募集箱显著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信息,并严格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要求 履行好信息公开义务,定期公开募得款物情况和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

  另据浙江省台州市民政局网站4月19日消息,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联合区行政执法局开展废旧衣物回收箱专项整治行动。为严格管理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从今年起,民政部将不再审批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或者项目延期申请,我区积极落实,引导我区慈善组织逐步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

  江苏省扬州市民政局4月15日也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管理的通知》称,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要严格限制慈善组织与回收企业合作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不再同意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或者项目延期申请,引导慈善组织逐步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企业或其他主体以“慈善™公益”等名义进行公开募捐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慈善组织发现冒用本组织名义的,要及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湖南省娄底市民政局4月1日也曾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废旧衣物回收”公开募捐活动的通知》称,不再同意新的“废旧衣物回收”公开募捐方案申请或者项目延期申请,引导慈善组织逐步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引导慈善组织接受服装厂尾货或回收企业符合捐赠条件衣物,尽量避免面向居民开展公开募捐,严格限制与回收企业合作开展“废旧衣物回收”公开募捐。

  此前,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3月17日发布《关于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的提示》称,近期,个别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情况下,打着“慈善”、“公益”等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有的还将公众捐赠的旧衣物销售牟利。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规定,损害了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形象。现作出如下提示:

  一、为慈善目的,在公共场所设置废旧衣物募捐箱,属于公开募捐活动。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应当严格按照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在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并主动公布公开募捐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冒用本组织名义的,要及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社会公众参加废旧衣物捐赠活动之前,请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szg.mca.gov.cn)查询相关单位是否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发现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集废旧衣物活动,骗取财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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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引导慈善组织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 不再审批新申请

稿源: 澎湃新闻 2022-08-02 11:24:02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期全国多地民政部门消息透露,民政部已发布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审批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不再同意已有项目延期申请,同时引导慈善组织逐步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

  多地消息显示,民政部门正引导慈善组织接受服装厂尾货或回收企业符合捐赠条件衣物,尽量避免面向居民开展公开募捐。旧衣物回收乱象将由市场监管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据安徽滁州市政府网站7月29日消息,滁州市民政局7月25日答复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民盟滁州市委员会《关于严格管理小区内回收旧衣物柜的建议》称,慈善组织将逐步退出旧衣物零散回收领域。

  滁州市民政局在答复中表示,通过调查了解到,一些商业性旧衣物回收公司直接与小区物业公司达成交易,造成小区只准放置商业性回收箱,而多方阻拦慈善捐赠回收箱进驻。甚至少数旧衣物回收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阻挠慈善旧衣物回收箱放置到社区。义利之争使公益善行举步维艰。因此,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以官方形式告知慈善组织逐步退出零散旧衣物回收市场,小区慈善旧衣物回收箱也将退出。

  下一步,慈善组织将与有慈善情怀的企业和商家合作,开展批量旧衣物或销售衣物尾货回收,旧衣物回收乱象将由市场监管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浙江绍兴诸暨市民政局7月25日答复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汤松尧委员《关于小区旧衣回收箱管理问题的思考问题》称,2022年3月民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审批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不再同意已有项目延期申请,同时引导慈善组织逐步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

  诸暨市慈善总会的旧衣物回收项目将于2022年7月31日到期终止,此后诸暨范围内所有旧衣物回收箱体都属于商业类。自2021年8月以来,诸暨已建成城镇生活类可回收网点 80 个,综合分拣中心 1座。创立诸师傅回收品牌,该品牌实行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全品类回收,包括废旧衣物等,逐步实现规范化回收服务。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民政局6月7日答复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顾玉凤委员《关于加强小区旧衣回收箱管理的建议》称,目前民政部门已不再同意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或者项目延期申请。对已备案的项目,要求设置单位在募集箱显著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信息,并严格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要求 履行好信息公开义务,定期公开募得款物情况和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

  另据浙江省台州市民政局网站4月19日消息,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联合区行政执法局开展废旧衣物回收箱专项整治行动。为严格管理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从今年起,民政部将不再审批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或者项目延期申请,我区积极落实,引导我区慈善组织逐步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

  江苏省扬州市民政局4月15日也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管理的通知》称,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要严格限制慈善组织与回收企业合作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不再同意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或者项目延期申请,引导慈善组织逐步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企业或其他主体以“慈善™公益”等名义进行公开募捐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慈善组织发现冒用本组织名义的,要及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湖南省娄底市民政局4月1日也曾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废旧衣物回收”公开募捐活动的通知》称,不再同意新的“废旧衣物回收”公开募捐方案申请或者项目延期申请,引导慈善组织逐步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引导慈善组织接受服装厂尾货或回收企业符合捐赠条件衣物,尽量避免面向居民开展公开募捐,严格限制与回收企业合作开展“废旧衣物回收”公开募捐。

  此前,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3月17日发布《关于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的提示》称,近期,个别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情况下,打着“慈善”、“公益”等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有的还将公众捐赠的旧衣物销售牟利。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规定,损害了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形象。现作出如下提示:

  一、为慈善目的,在公共场所设置废旧衣物募捐箱,属于公开募捐活动。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应当严格按照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在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并主动公布公开募捐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冒用本组织名义的,要及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社会公众参加废旧衣物捐赠活动之前,请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szg.mca.gov.cn)查询相关单位是否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发现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集废旧衣物活动,骗取财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 陈捷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