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王岚
2022年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即日起正式启动申报。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可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质量奖”专栏下载。申报截止日8月22日。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今年的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设2个奖项,包括质量奖和质量创新奖。
主要授予对象为在宁波市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产品制造、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活动,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在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成果突出的组织。
鼓励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新兴行业企业申报;支持驰名商标(行政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品字标”品牌获得组织以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内核,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为代表的新经济新业态组织申报。
本届质量奖、质量创新奖获奖组织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0家。其中,质量奖每个行业不超过1家,服务业和工程建筑类组织不少于1家,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等类型的组织不少于1家。市政府对质量奖、质量创新奖获奖组织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据悉,为鼓励辖区企业积极争先创优,不少地方配套出台奖励政策。如海曙区修订出炉《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及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力促在更高层级的质量奖项上涌现更多海曙企业(组织)的身影。如,对首次获评中国质量奖和提名奖企业的奖金,分别由200万元和150万元增至500万元和300万元;对首次获评省政府质量奖和创新奖企业的奖金,分别由100万元和50万元增至150万元和100万元。同时,还打通了质量奖和创新奖评审过程,下设“质量奖”和“质量创新奖”两个等次,每年获奖总数不超过5家,精准引导企业主动对标高等次奖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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